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今天表示,特區政府將在2003年年中推出新的退休保障制度——公務員公積金計劃。
王永平在香港退休計劃協會舉辦的研討會上致辭時說:“公積金計劃是使公務員體制現代化的重要措施之一。”“公務員體制改革的主要目標,是使公務員架構更開放、靈活和公正,以便在各職級吸納人才;爲公務員營造一個人盡其才和積極進取的環境;建立一套積極、問責和迴應社會訴求的服務文化;以及簡化解僱表現欠佳人員及處理紀律個案的程序。”
香港現有的公務員退休保障分爲退休金和強制性公積金2種。在2001至2002年度,特區政府爲退休公務員所作出的退休福利開支約爲120億港元。此外,特區政府每年在強制性公積金方面的供款額約爲1.5億港元。
新的公積金計劃是特區政府在1999年推行公務員體制改革時提出的建議之一。特區政府曾在去年1月至4月就公積金計劃進行公衆諮詢,同年7月根據公衆的意見,決定各項設計原則。
王永平介紹,這一計劃的運作模式,一是採用市場上現有的集成信託計劃的服務,二是政府自行設立僱主營辦計劃。他說:“經仔細考慮後,我們屬意前一個選擇。我們計劃在市場上甄選3個集成信託計劃,服務期初步定爲3年。我們會按照一般政府程序進行招標,選定合適的集成信託計劃。”
公積金計劃將適用於在2000年6月1日或之後加入政府、而後獲准以長期聘用制聘用的人員。
王永平說,推出新計劃後,特區政府的整體財政承擔,包括強制性及各類自願性供款,不可超逾薪金成本的18%。爲此,特區政府決定採用累進供款率,由成員基本薪金的5%開始逐步增加,最高至服務滿30年或以上時的25%。
他說,這一述供款率,與私營機構提供的最優厚公積金計劃比較,絕不遜色。我們認爲,在考慮到政府需要吸引和挽留人才,以及維持公務員的崇高操守,這個供款水平是合理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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