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做出終審判決,犯強姦罪的3名被告人黃東、倪智靚、陳睿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0年。至此,這起曾經在三亞鬧得沸沸揚揚,引起較大爭議的聯防隊員強姦賣淫女的案件終於劃上了句號。
據中國廣播網報道,以上3名被告人均原系三亞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聯防隊員。2000年9月5日1時許,身穿制服的3名被告人蔘加河西派出所組織的清查行動後,一起到某招待所開房休息。黃東等人發現303房的李某在賣淫,就敲開房門。黃東故意叫那名嫖客到外邊問話,乘機將他打發走,然後3人將李某帶進他們入住的402房,威脅要帶她回派出所處理。李某央求放過她,此時黃東等人乘機要挾李某與他們發生性關係。李某因害怕只好同意。於是,陳、倪、黃3人先後和李某發生性關係。後來李某的朋友向公安機關報案。9月9日,公安機關將3人抓捕歸案。
2001年12月7日,三亞市城郊法院經過審理認爲,3名被告人無視國家法律,採取脅迫手段使李某不敢抗拒,違背李某意願,強迫與其發生性關係,其共同行爲已構成強姦罪。該法院依照刑法的有關條款,認定3被告人犯強姦罪,各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其中陳睿、倪智靚還被剝奪政治權利2年。
一審判決後,被告人黃東、陳睿不服,向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三亞市中級法院於日前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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