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投毒案的發生,不僅讓整個九江市爲之震驚和恐慌,也使我們看到了建立一套針對危及公共安全犯罪的快速有力的防範應變措施的重要性。
“6名顧客中邪般倒在我身邊”
“太可怕了。”4月20日,目擊者劉某坐在記者面前,雖然氣溫只有10攝氏度,他的額 頭仍滲出一滴滴汗珠。他說,只要想起4月2日發生的事情,就覺得比干重活還累。
4月2日下午6時,廬山腳下的交通旅遊重鎮———江西省九江市遊人如織。劉某在煙水亭附近的一個小飯店(湓浦路18號)坐了下來,準備點菜。這是一個簡陋的路邊店,餐桌擺在街沿上,爐子當街擺着,現炒現做。
突然,他聽到碗筷落地的聲音,轉過身來,他吃驚地看到身旁6名正在吃飯的民工“像中了邪一般”,接二連三栽倒在地上,臉色發白,口吐白沫,全身抽搐。
周圍食客大驚失色,有人大叫:“飯菜裏有毒!”幾位食客雙手掐喉,不住嘔吐,把飯菜吐出來。
6名民工中有一半中毒身亡,他們的姓名是:吳反保(男)、付老洋(男)、吳英蓮(女)。
九江城不大,儘管當地新聞媒體沒有報道,還是有部分市民知道了此事。
第二天,也就是4月3日中午12時許,在煙水亭附近三馬路62號小餐館裏,九江人熊六桂吃了一兩口飯菜後,突然倒地。餐館老闆洪中華開始時根本沒意識到他中毒了,以爲只是羊癲風發作,因爲熊六桂倒地約1分鐘後又自己站了起來,坐回座位。洪只是一個勁地給熊六桂擦臉,問他“怎麼回事”,幾分鐘後,熊第二次倒地,隨即死亡。
煙水亭附近的人們把這件事情與一天前發生的那起中毒案聯繫在一起,陷入了極大的不安。“有人故意投毒”的消息迅速在九江開始傳播,併產生了虛虛實實的多種傳言。
事態繼續發展。3天后的4月6日上午10時,賣水果的劉發林在煙水亭附近大中路33號月紅餐館喝了一杯開水,一分鐘之後便開始出現頭暈、手腳發抖、眼前發黑等症狀。劉被妻子迅速送到附近醫院搶救,堪堪保住了性命,但此後幾天裏毒性反覆發作。
直到此時,尚無任何職能部門或者新聞單位對此事發布任何聲明或者調查報告。
“這種事沒有必要告訴市民”
在採訪中,三馬路那家出事的飯館老闆洪中華不解地問記者:爲什麼政府在4月2日發生中毒案後,不及時告知大家,好讓大家心裏有個準備?如果他早知道一天前的那起投毒案,也許就會做好防毒準備,也許會在顧客一開始中毒的時候就報警或者送醫。
在調查中,許多市民和洪中華有相同的疑問,政府部門和新聞媒體爲何遲遲不肯披露事實真相?
在那段時間裏,當地幾家媒體的熱線電話幾乎被打爆,讀者強烈要求知悉投毒事件的真相。但幾位新聞界的朋友事後向本報記者透露,當時有關部門給他們打了招呼,“不要對此事進行報道”。儘管他們對此很不滿,但最終無可奈何。一家媒體的部主任接到報料後已經趕到了中毒事件現場,卻因種種原因被迫停止採訪。
而九江市公安局一位負責人向記者解釋說,他們之所以沒有向公衆公佈此事,是因爲公安部有相關規定:一般情況下,沒有偵破的案件不能向外界披露。當時他們也沒有向公安部報告此事,因此沒有得到特別批准。無論是出於對案件偵破,還是對社會穩定考慮,公安部門不能過早透露跟案件有關的一切情況。
九江市防疫部門一位負責人同樣認爲“這種事沒有必要告訴市民”,因爲告訴市民起不到“穩定情緒”的作用,而只要告訴經營者就足夠了。而防疫部門告知了哪些經營者呢?經調查,事發後,防疫站會同一些部門,只向市屬的30多家餐飲企業作了情況通報,而九江市大大小小的餐飲店數以千計。
謠言
儘管官方和媒體保持了緘默,但這並沒影響“有人到處投毒”的消息以驚人的速度在九江市民中傳播,幾天之內,九江市民無人不知。不僅如此,由於所有的消息得不到確認,整個事件變得更加真假莫辨,也更加讓人害怕。
市民的恐慌在4月8日前後達到高潮,很多市民甚至有了這樣的錯覺:在稀飯裏,在饅頭上,在煎餅裏,在任何可以吃到或者喝到的東西里,都可能有毒。
一個被廣泛傳播的故事是:九江市區,一位賣燒餅的小販被一個老太婆懷疑其燒餅有毒,小販“受不了懷疑”,說:“我吃給你看。”邊說邊拿起一個燒餅就吃。誰知一個燒餅還沒吃完,那小販就“咕咚”一聲暈倒在地上。周圍人羣大吃一驚。經過醫生檢查,這個小販並未中毒,純屬緊張所致。
小販事後向別人解釋說,因爲傳言太厲害,他連自己的餅都沒有信心了,吃餅的時候越吃越感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就此暈倒。
這個事情在口口相傳中卻走了樣,最後傳成“小販中了毒,死在醫院裏,下毒者就是老太婆”。
在傳聞中,“下毒者”五花八門,有說是老頭子,有說是老太婆,還有的說是一對青年夫婦。
最神乎其神的還是那個老太婆的傳聞:4月7日,在月亮灣菜場,一個老太婆去買包子,當時菜場有三個攤點,左右兩個賣包子,中間一個賣餃子。老太婆不到左右兩個攤點,偏跑到賣餃子的攤點,故意問“有沒有包子賣”,還用左手揭開鍋蓋看。攤主發現老太婆的左手纏着紗布,便喝問:“你是下毒的吧?”向老太婆纏着紗布的手抓去,不想老太婆神色一變,一下子跑掉了,連警察也沒有抓住她。
這個傳聞後來被證實也是謠傳。
沒有人能說清究竟有多少人中毒。關於死亡人數,傳聞出入很大。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說,他從市政府得知最少有7人死亡。多數市民相信,死亡人數應當在20名左右。但這些數字都沒有得到警方的證實。
恐慌逐漸向周邊的縣市擴散。在九江縣、湖口縣等地相繼傳來“有人中毒身亡”的消息。
九江市民被改變的生活
投毒事件發生後,九江市民幾乎不敢到飯館吃東西了。
4月19日上午,記者走遍九江市區最主要的幾條街道,卻找不到一個可以吃早點的地方。從大中路到湓浦路,從三馬路到江南道,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飲食店鋪都緊閉着店門。間或有幾家門開着,店老闆坐在空空的店堂前發呆。
出租車上,司機王師傅聽說要讓他帶路找地方吃早點,吃了一驚,說:“你是外地人吧?這個時候還敢到外面吃早點?你敢吃,他們還不敢賣呢!”他拿起一個飯盒,裏面裝着從家裏帶出來的稀飯和鹹菜,他們這些常在外面吃東西的出租車司機也不得不改變習慣。
那段時間九江市常出現一種有意思的情景:在賣食品時,顧客和老闆之間會緊張地互相打量,“就跟審賊一樣”,一方怕中毒,一方怕投毒;而雙方一個不經意的舉動,或者一個異常的眼神,就可能招來麻煩。
在學校裏,學生和老師都不再吃課間餐了,家長把飯送到學校,親眼看孩子吃下才放心離去。一個家長乾脆就不讓孩子上學了,請假在家,怕孩子不懂事,“管不住嘴巴買零食”。
不僅如此,九江市110指揮中心從4月6日開始,每天都接到“像潮水一樣”的諮詢和中毒報警電話。一位警官說,只要有一點點不舒服,市民就懷疑自己中毒而打電話報警,但經過警方觀察和化驗,大多數人只是由於過度緊張而引起身體不適。
遲到的“澄清”
投毒事件發生後九江市警方將其列爲首要重案,幾乎投入全部警力。
警方對幾起中毒案的飯菜及飲用水進行了化驗,發現致命的劇毒物是同一種———國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老鼠藥,人服用後兩三分鐘之內即死亡。警方最後作出判斷:幾起投毒案可能是同一個(夥)人所爲。
在九江市民的強烈要求下,九江警方直到4月11日才第一次發表電視講話,對投毒事件進行澄清。
在電視講話中,警方首次公佈了已發生投毒事件的次數和死亡人數,九江市公安局副局長劉安冬在電視裏提供了比較詳盡的調查情況,說投毒事件並非恐怖活動,也不像傳聞的那樣可怕,勸告市民不要以訛傳訛;同時建議工商部門加強對飲食行業的管理,增強業主的防範意識。警方還讓一些傳聞中的“中毒者”在電視裏講述親身經歷。
警方宣佈懸賞兩萬元捉拿疑兇:一名自稱“張學友”的男子,年約60歲,瘦臉,鷹鉤鼻,眉毛稀少,操湖北一帶口音,身高1.75米。警方公佈了此人模擬畫像。
警方稱,幾起中毒事件前,有人均看見疑兇在現場出現;調查表明此人曾在去年七八月間賣過鼠藥;投毒案後疑兇突然捲起隨身衣物離開租房,不辭而別。
這幾乎是當天九江市收視率最高的電視節目。事後證明,警方的電視講話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穩定人心的作用,多數市民的情緒很快平復下來。餐館的老闆們小心翼翼將登有“張學友”模擬畫像的一份報紙收起來,仔細跟顧客對照。
警方在電視裏宣稱,除了4月2日、3日死亡的4人外,再無別人,對此很多市民表示懷疑。記者經過調查,發現離九江市數十公里外的九江縣新塘中心小學五年級學生黃浩於4月11日中午吃了可口冰和小黃麪包中毒身亡,經過有關部門化驗,證實黃浩中的毒和前三起案件中的毒是同一種類。
疑兇化名“張學友”
4月20日,記者來到“張學友”經常活動的煙水亭。
據知情人反映,疑兇“張學友”確有其人,他到此地已經有兩年左右,沒有固定職業,補過鞋、看過相、擺過棋局。此人性情陰沉,從不向人透露住址和籍貫。
在當地擺棋局的“陳九”告訴記者,他對“張學友”有印象:此人棋品不好,常爲一元錢的小賭注耍賴,和別人翻臉。
“張學友”最後一次在煙水亭露面是3月中旬,那天他和廖老大下棋,連輸7局,耍賴不給錢,廖老大想揍他,最後他很生氣地走了。
關於“張學友”投毒的理由,“陳九”的推測是,那幾家餐館是“張學友”經常光顧的地方,以“張學友”的生性,肯定因吃飯欠賬和老闆有過節。但是經過調查,記者發現這種說法非常牽強,因爲出事的幾家餐館的老闆均稱此前從來沒有看到“張學友”來吃過飯。
但月紅餐館的夥計小李回憶,出事前一天店裏來了一個老頭,個子不高(不到1.75米),長相特徵和畫像上的老頭也大不相同。這老頭當時到櫥櫃上拿了一雙筷子,而開水瓶就在筷子下方,他很可能就是投毒者。
儘管有人稱看見過“張學友”,但沒有一個人能說出他的真實姓名。
抓住了!
4月27日,警方公開疑兇模擬畫像16天后,九江傳出驚人的消息———疑兇“張學友”已被抓獲,此人真名叫王孝典。
警方向記者披露了投毒案嫌疑人落網的經過:4月26日下午,家住湖北省鄂州市華容區廟林鎮廟林村的王孝典離家兩年後,剛一潛回家鄉,就落入埋伏的九江公安人員手裏。此人瘦臉、鷹鉤鼻、身高1.75米,經過煙水亭一帶知情人的辨認,王孝典正是在那裏生活過的“張學友”。
經過初步審訊,王孝典供稱,發生在九江市的幾起投毒案均系他所爲:4月2日下午3時剛過,王從租住的房子裏帶了一些隨身衣物,並將劇毒鼠藥“毒鼠強”裝入一個塑料袋,徑直來到湓浦路18號的小餐館。當時老闆夫婦不在,只有一個炒菜師傅和一個女服務員在。王坐下來,要了一碗吃食,並送了女服務員一根甘蔗。當女服務員轉身啃甘蔗的時候,王就將鼠藥撒在案板上已洗好的韭菜裏,然後離開。
下午5時剛過,一位客人來吃飯,發現韭菜不乾淨,不吃。該店老闆娘看了一下,上面果然有一層白白的粉狀的東西,面子上過不去,便回過頭來責怪女服務員沒洗乾淨,又自己動手拿着盛菜的筲箕就着自來水草草衝了一下。目擊者說,當時老闆娘只用一隻手拿着筲箕衝,連另一隻手都懶得動。
下午6時許,6名民工吃了韭菜,悲劇就發生了。
那名僥倖逃脫厄運的客人事後對記者說,如果老闆娘那時洗菜洗得乾淨一點,或者乾脆將那些已經髒了的韭菜倒掉,也許就不會發生3人死亡的慘劇。
在湓浦路投完毒後,王孝典立即來到三馬路62號洪中華的店裏。洪中華當時正在店前打麻將。旁邊的一個火爐上,燒着開水。洪中華聽得有人在喊,“水開了水開了”,但他頭都沒擡一下。其實喊水開了的人就是王孝典,據王供認,當時他大模大樣地將水壺提到屋裏,將水灌入一個開水瓶中,接着倒了一杯水,喝了,然後將毒下在開水瓶裏。
麻將桌旁圍觀者甚衆,老闆娘和夥計也在,沒有誰對王的舉動看上一眼。
王孝典離開三馬路後,來到大中路33號月紅餐館,在開水瓶裏下了毒,並於當日下午6時多坐輪船潛逃到武漢。
這瓶開水當天沒有用,晚上被老闆夫婦提回家洗臉洗腳。他們的女兒安琪(化名)只喝了一小口,1分鐘後全身開始抽搐,然後昏迷。其父感到大事不妙,立即將女兒送往附近的醫院並報警。醫院一位經驗豐富的老醫生給安琪作了檢查,說不是中毒,但還是給安琪洗了胃。安琪很快就好轉起來。
奇怪的是警方沒有認爲她中毒,後來九江市防疫站對安琪的嘔吐物進行了化驗,也沒檢測出毒物。對此,防疫站的解釋是,該站的“設備太差”。
第二天這個開水瓶被提回店裏後,店夥計小李發現瓶肚子裏有一團髒東西,拿筷子弄了半天弄不下來,便告訴老闆,但老闆沒有重視,吩咐“用開水泡着”,過後便淡忘了。直到這個開水瓶4月6日拿出來用時再次毒倒客人。
至此,整個九江連鎖投毒案真相大白。
爲什麼投毒
九江警方說,56歲的王孝典目前對作案動機守口如瓶,似乎頗爲忌諱。而警方從掌握的情況分析,王投毒是出於報復社會的偏激心態。王在家時,與鄰里相處不睦,後來因財產糾紛與他的哥哥決裂,憤然出走。王認爲,他太老實,所以才被他的鄰居和哥哥欺負。王來到九江後,謀生艱難,常常住在爛尾樓裏。後來一個好心的老太太在自家多餘的房間裏給他安了一張牀,每天只收他一塊五毛錢,算是收留了他。一個知情人對記者說,一次某餐館招小工,王孝典去應聘,店主看是一個老頭子,哈哈大笑,拉過一個小姑娘說,你如果長得像她一樣我就收你。據說王孝典事後對別人說:“讓他等着,我要他好看。”
王孝典曾在煙水亭擺過補鞋攤,旁人發現他其實不會補鞋,只會用膠水粘鞋,因此生意常被人搶走;王於去年夏天開始擺攤賣鼠藥,但因爲沒有交管理費,加上他賣的鼠藥屬禁用之列,因此被當地有關部門查繳;不會下象棋的王又開始靠偷學來的幾招擺江湖棋局,但常常被別人嘲笑和揭穿,最後棋具也被收繳;王后來搖身一變,成了算命的“半仙”,靠騙老太太小姑娘得幾個小錢。
在煙水亭一帶,王沒有人緣,他也不愛和別人說話,產生了厭世和報復的心理。王在接受審訊時說,他並非跟這三家店的人有過節,他“只想把事情搞大點,讓大家都知道有我王某人這一號人物,曉得我的厲害”。
王逃到武漢後,曾服下大量安眠藥,被一家醫院發現搶救脫險。
負責偵破此案的九江市洵陽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劉炬說,對於投毒的後果,王似乎並不清楚,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王沒有作案同夥。
當地檢察院於4月29日批准對王逮捕。
真正的節日
王孝典被抓後,九江市公安局上下均鬆了一口氣。九江投毒案案發後,被江西省公安廳列爲頭號要案,派刑偵總隊一位負責人督破此案。九江市公安局、洵陽分局上自局長、下至刑偵隊長均許下承諾,三個月破不了案將引咎辭職。4月30日記者見到負責偵破此案的劉炬時,他滿臉笑容地對記者說,目前可以宣佈結案了。
在九江市公安局,記者問:今後如何防範和應對像這次連鎖投毒案這樣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該局副局長劉安冬承認,這是一個帶有普遍意義的新問題,目前政府和法學專家都已把它列爲一個重大課題來研究。
投毒案的終結更讓九江市民鬆了一大口氣。對他們而言,今年的“五一”成了真正的節日。那天煙水亭前的幾家餐館都人滿爲患,老闆高興地給每個前來就餐的顧客點上一枝煙,宣佈當天的餐費一律半價。他要以此慶賀餐館“重生”。
一位市民如釋重負地說,這下可以放心到外面吃東西了,這一個月來可嚇壞了,饞壞了。
5月1日,記者來到市公安局斜對面一家小餐館吃飯。在記憶裏,10來天前記者在此吃飯時想到廚房催一下飯菜,卻被警惕的老闆喝止住了:“再進去我將你扭送到公安局去。”
而今天老闆特別和氣,招呼記者點菜之後,便在一旁看電視,也不老是盯着記者了。記者試探着走進廚房,拿起一個碗,又從開水瓶裏倒了一杯水,廚師看了一眼,也不理會。
飯間和老闆聊起來,他說:“壞人都抓住了,還那麼緊張幹什麼?人和人還不得互相信任嗎?”
作者:曹勇
公共安全與社會震盪
郭光東 (華東政法學院法學博士生)
前有京津艾滋病病人“扎針”傳聞,後有九江市民的“投毒”恐慌。這兩次風波暴露出政府部門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公共犯罪危機出現時,如何健全被害人援助制度,使危機的社會震盪削減到最低限度。
當天津“扎針”事件被新聞媒體報道後,很多論者從保護公民的知情權角度出發,論證政府應當轉變職能,成爲透明的政府。不過,從較爲實證的觀點來看,“知情權”在我國憲法中尚無明文規定,並非公民基本權利之一種;此外,“知情權”的範圍界定在法學理論上也極爲模糊。如果以此作爲論證政府應及時披露危機事件真相的論據,其說服力似乎還不甚強。筆者以爲,引入刑事被害人理論,或許有助於從另一角度解說在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發生後的政府與公衆間的關係。
一般說來,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爲直接侵害的人。綜觀各國的刑事程序法,加強對被害人的人身保護、建立刑事程序中向受害人披露信息的制度是立法的重點。公安機關在偵查活動中除了要查明案件實情、收集足夠證據外,還擔負着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和預防犯罪,以及爲國家、被害人挽回或者避免損害的任務。
就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而言,其被害人的範圍具有特殊性。與其他犯罪相比,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正因如此,危害公共安全罪才成爲普通刑事犯罪中危險性最大的一類犯罪。而所謂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的多人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財產以及公共生產、生活的安全。那麼,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爲實施以後、犯罪嫌疑人緝拿歸案即危險性消除以前,其被害人除了已經遭到直接侵害的人外,在犯罪行爲可能危及的地域內的公衆,都成了潛在的被害人。
此時,警方除了應當保護直接被害人、向直接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披露信息外,還應對所有潛在的被害人加以保護並向其披露案件信息,其目的就在於通過得力的防範措施,避免新的危害。在公共犯罪發生時,如果官方沒有及時發佈權威消息,甚至壓制權威消息的傳播,必定會引起社會謠言四起,加劇民衆恐慌情緒。當九江第一起投毒案件、天津第一起扎針事件發生後,警方就應當即判斷出其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質,並從保護被害人權利的高度着眼,及時發佈權威消息,指導防範途徑,以使潛在的被害人——公衆——減輕恐慌、提高警覺,在警方破案之前採取必要的自保措施。但很多時候一些地方的公安部門恪守着案件“不破不報”的鐵律,祕而不宣,直到案件連連發生、謠言蜂起、人人自危時,才被迫出來安撫百姓。
舉一個例子,美國官方發言人總是在第一時間發佈關於炭疽粉末郵件的信息,他們當然也考慮到帶來的“負面因素”,但讓更多人知情,就意味着更多人因有所預防而免於傷害。如果美國法律也奉行“不破不報”的鐵律的話,郵寄炭疽信件的恐怖行徑到現在還可能只有少數人知道,因爲美國警方至今尚未完全偵破此案。
出現一起危害公共安全的惡性事件其實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不能採取相應措施避免同樣事件的再次發生。古語云:“謠言止於智者。”我們的政府部門應當儘快建立起穩定的發言人制度,讓謠言止於權威渠道。此外,我們在危機面前,還應健全被害人援助制度,使危機的社會震盪削減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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