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二歲的中國老人、南京大屠殺倖存者李秀英今天在東京地方法院挽回了她的名譽,誣稱她說謊的日本作家鬆村俊夫被法院判處向李秀英支付一百五十萬日元的名譽損害賠償。
李秀英在一九三七年日軍實行南京大屠殺時,被日軍用刺刀刺成重傷而流產。對於李秀英老人的控訴,鬆村俊夫在一九九八年出版的作品《“南京大屠殺”的大疑問》中稱李的 控訴與當時的記錄不一致,從而斷定她不是實際的受害者。李秀英隨後以“損害名譽”爲由向日本法院提出起訴,要求作者及出版社賠償一千二百萬日元。
在今天的判決中,法官認爲,鬆村俊夫在沒有對有關資料進行充分研究的情況下著書,沒有充足的、令人信服的理由就斷定李秀英說謊,損害了原告的名譽,應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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