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 日前,市高級人民法院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就進一步完善外商投資法制環境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務,制定措施並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引起天津市外商投資中心的高度重視。
圍繞進一步完善外商投資法制環境,市高院提出了一系列改進的具體措施和建議:一是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地方立法工作。儘快清理和修改與WTO規則、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所作承諾和國家法律不相符的地方性行政法規,尤其是行政規章和條例,同時加緊制定新法規,以確保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統一性。二是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現代法治觀念,對於外資企業和來津從事投資經營以及其他合法活動的外國企業和自然人,切實執行非歧視原則和國民待遇原則,用法治營造公平、公開、公正的綜合經濟環境的意識。三是在司法環節上,認真執行透明度原則。作爲裁判依據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全部公佈;進一步落實公開審判原則;建立專門網站,及時公佈審判信息和生效裁判文書;組織涉外案件的庭審觀摩;舉行面向外商的法律事務報告諮詢會。四是堅持依法獨立審判,在確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嚴格執行最高法院關於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轄的規定;提高涉外案件審判效率;建立涉外案件報告制度;加大執行力度,建立有效的執行機制;加強執法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培養一批審理涉外案件的專家型法官。(通訊員張曉敏 記者吳學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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