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10日下午4時半許,在浙江省溫州樂清市,湖南籍民工丁某年僅6歲的女兒雁雁(化名)被人捅破下身,流血不止。
當天下午5時,丁某的妻子從廠裏下班出來,發現女兒雁雁蹲在廠門外不遠處的花壇邊哭個不停。近身一看,女兒的褲襠上粘滿了血。妻子從小雁雁斷斷續續的話裏得知了事發經過。4時30分左右,小雁雁從幼兒園出來以後,和往常一樣在花壇邊等媽媽。這時過來一個“哥哥”,把小雁雁拉到旁邊的廟裏,強行脫下褲子,然後用“棍子”捅她的下身。
丁某立刻和妻子一起把小雁雁送到當地醫院。一路上,小雁雁下身流出來的血染紅了媽媽大腿上的褲子。記者趕到醫院時,小雁雁正在醫院婦科做下部檢查。當醫生取出小雁雁陰道口的凝血塊後,裏面的血噴涌而出。據醫生說,小雁雁大約已流了將近100毫升的血。一旁的丁某捂着從廠裏臨時借的600元錢不停地流淚嘆氣,而妻子只是抱着孩子一個勁地哭,嘴裏呢喃着:這種事怎麼會出在我家裏。
5月11日凌晨1時25許,記者撥通了樂清虹橋派出所電話,丁某才向警方報了案。接報後,虹橋刑偵中隊立即派人趕往醫院調查取證。目前,醫生還在爲小雁雁的傷勢作進一步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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