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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從昨晚10時開始,本市首次開展大規模的噪聲擾民問題檢查,對檢查出的各類環境違法行爲,將依照《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規定,予以嚴肅查處。
目前天氣轉暖,建築施工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擾民現象日益嚴重。今年是本市實施“安靜工程”的第一年,市環保局爲確保百姓一夏安寧,首次開展爲期長達5個月的突襲式檢查活動,全面加強本市夏季環境噪聲污染控制和現場監督管理。
據主抓此項工作的市環保局張偉處長介紹,從即日起,市環保局“12369”投訴熱線加強24小時值班人力,確保受理羣衆舉報後,執法人員及時趕赴現場查處。
據悉,噪聲是由強度和頻率不同的聲音雜亂無章組合而成的,是妨礙人們正常休息、學習和工作的聲音,並且能夠引發心臟病等疾病。噪聲污染和水污染、大氣污染、固體廢物污染一併列爲當今社會的四大公害,而噪聲成爲危害人們身心健康的主要公害。
按規定,由環保部門直接監管的噪聲擾民投訴包括:
1、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晚23點至晨6點);2、工業生產活動中用固定設計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工業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3、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其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4、在居民稠密區開辦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和排放噪聲的加工廠,所排放的噪聲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
公安部門按分工對以下噪聲負責監督管理:
1、在城市居民區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的;2、交通道路兩側汽車噪聲排放超過規定標準的;3、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進行產生偶發性強烈噪聲活動的;4、從家庭室內發生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的;5、在商業經營活動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採取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的。
據悉,監督管理部門對產生噪聲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提出警告、責令改正或處以罰款。【記者李海燕通訊員黨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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