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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鮑徹5月9日宣佈,包括中國公司在內的14家公司由於“向伊朗出售與武器有關的貨物”,將被實施爲期兩年的經濟制裁。這是最近9個月來美國政府以“武器擴散”爲藉口,對中國企業實施的第三次“制裁”。
8家中國公司受到影響
據美國媒體報道,美國務院做出此項決定,是依據美國情報部門的報告,所謂“與武器有關的貨物”是指化學武器。該報告稱,中國、亞美尼亞和摩爾多瓦數家公司向伊朗出售了敏感武器設備,違反了美國有關法律。根據美國防止武器擴散的法律,只要有企業向伊朗出售在導彈技術控制體制和澳大利亞集團(一化學武器控制集團)等規定控制的貨物與技術,都將被實施經濟制裁。
目前,美國務院未透露這些公司的具體名單,但稱這些公司的名單不久將在美國政府的正式公告刊物《聯邦登記簿》上刊出。有報道稱,被制裁的8家中國公司中,“有一些公司過去也曾被美國政府制裁過”。如果報道屬實,這將是針對中國公司規模最大的一次制裁。9個月來,美國3次以“武器擴散”爲藉口對中國公司實施經濟制裁。今年1月,美國政府對中國機電進出口公司和另一家化學設備公司實施了制裁,稱其“向伊朗出售生物和化學武器技術與設備”。2001年9月,中國冶金設備總公司也被制裁,美國藉口該公司“向巴基斯坦出售導彈設備,幫助巴發展沙欣—1型和沙欣—2型導彈”。
根據美國以往的做法,制裁措施包括:禁止美國政府機構購買這些公司的商品、服務和技術;美國政府機構不再向這些公司提供任何幫助;美國政府停止向這些公司銷售任何軍事產品;停發新的許可證,現有的許可證被註銷,使這些公司不能繼續經營美國出口管理法規控制之內的所有項目。
誣稱中國是“武器擴散源”
冷戰結束後,防擴散成爲美國國家安全戰略的一個重點,其主要目的是制止伊朗、伊拉克等美國所說的“無賴國家”獲得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包括核武器、生物武器、化學武器以及用於運載這些武器的工具———導彈。“9·11”恐怖襲擊使美國政府對武器擴散問題更爲關注。布什拋出“邪惡軸心”說,所指的伊朗、伊拉克、朝鮮三國也正是美國在防擴散問題上的“死敵”。
美國針對中國公司所謂“擴散行爲”的制裁始於上個世紀90年代初。1991年,美國政府依據其國防授權法,制裁中國公司“向巴基斯坦轉讓導彈技術”。1993年,美國再次對中國公司進行制裁,稱中國“向巴轉讓與M—11型導彈相關技術”。
美國國內有一些人在防擴散問題上動輒抨擊中國,甚至有議員將防擴散問題與中國貿易最惠國待遇掛鉤。像人權問題一樣,防擴散問題也成了美中高層會晤時必談的議題。中央情報局在今年1月給國會的一份報告中稱中國對中美之間的防擴散協議作“非常狹義”的理解,仍向伊朗、朝鮮和利比亞“出售導彈相關技術”。美國中央情報局局長泰勒今年2月6日在國會再次對中國進行指責,稱中國公司仍然是巴基斯坦、伊朗和其他一些國家導彈技術的“主要供應者”。
美國一些媒體也在防擴散問題上不斷鼓譟,與政府的捕風捉影“相得益彰”。美政府一直指責俄羅斯和中國爲伊朗的導彈計劃“提供技術支持”,一些媒體在報道中甚至詳細指出導彈的各個部件如推進器、整流罩、尾翼等分別出自哪個國家。在美國2001年9月對中國冶金設備總公司實施制裁前夕,《華盛頓時報》曾連續拋出報道,指責中國機械設備進出口總公司“繼續向巴基斯坦出售導彈部件”,並煞有介事地指稱,中國通過汽車運輸的方式向巴基斯坦運送了12批導彈部件。中國機械設備進出口總公司立即發表聲明,駁斥了這一子虛烏有的報道。
中國反對美無理制裁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孔泉5月9日在記者招待會上表示,假如消息屬實,中國將反對美國的無理制裁。孔泉表示,中國政府一貫主張全面禁止和徹底銷燬所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反對此類武器的擴散。作爲《核不擴散條約》、《禁止生物武器公約》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締約國,中方嚴格履行自己的國際義務,制定了一系列相應的法律法規,對相關物項的出口進行嚴格管理。
中美既然在防擴散問題上有不小的共同利益,又爲何摩擦不斷?有關專家分析指出,美國在國際防擴散事務中的單邊主義傾向和採取雙重標準是重要根源。美國對一些與自己有戰略利益的國家發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視而不見,在售臺武器上毫無節制,卻對中國妄加指責,這種不負責任的行徑必將受到國際社會的批評和回擊。本報駐美國特約記者餘曉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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