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立法委員會17日深夜發表聲明,對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的工作進行了全面的評估,並就如何復興和改革巴民族權力機構提出了要求。
聲明說,在對巴勒斯坦內部現狀和外部世界形勢進行了全面評估後,本着加強巴民族權力機構執政職能,改革政府機構,實現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權分立原則的目標,巴立法委員會提出以下要求:
一、巴民族權力機構所有部門應遵守立法委批准並頒佈的國家基本法,並把它作爲今後一切工作的基礎;執行業已簽署的各項法律法規;建立憲法法庭,並由立法委批准該法庭應遵守的特別法律條款;巴民族權力機構在明年年初之前確定巴勒斯坦大選日期,併成立常設中央選舉委員會負責大選的準備工作;重新制定選舉法;按照國家基本法和國際公約保障巴勒斯坦人民的基本人權和自由。
二、組建成員不超過19位部長的新內閣,現任內閣開始爲此着手準備,並在45天之內完成新舊政府過渡。新政府向立法委提交關於政府工作的具體計劃,加快行政機構改革,確定政府部門具體職能,遵守年度預算法,統一民族權力機構所有收入,禁止以任何理由私自動用國庫資金。
三、重新組建巴安全部門,並確定其職責權限,使其接受立法委員會的監督;安全部門領導人任期不得超過四年;禁止安全部門介入國家政治和經濟領域,禁止安全部門在沒有領導機構的授權下與以色列方面接觸;建立以民族權力機構主席爲領導的國家安全委員會,該委員會應成爲安全部門的最高領導機構。
四、建立巴勒斯坦最高司法委員會,以統一和完善巴司法體制;加強對司法部門的人力和財政支持,在所有巴自治區重新建立法庭。
聲明強調繼續爲巴勒斯坦公正事業,爲實現巴人民合法迴歸權、民族自決權和建立以耶路撒冷爲首都的獨立的巴勒斯坦國的權利而奮鬥。聲明指出,現階段巴勒斯坦民族的統一是實現上述目標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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