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專供爲你報仇!你出錢我出力!每報一次仇10元,先交錢後辦事……”前天,河北省滄州市警方在制止一起10多名少年的鬥毆時,從一名14歲的初中生身上竟搜出的其自辦的所謂“報仇公司”的廣告。
據燕趙都市報報道,5月16日下午2時左右,滄州市兩名巡警在對一夥鬥毆少年進行盤查時,一名身穿黑色風衣的少年從人羣中悄悄退出,伺機逃跑,民警迅速將他抓住。
經過檢查,民警在這名黑衣少年的身上發現成打的零鈔,同時發現了標有聯繫電話及電子郵箱地址的“報仇公司”小廣告很多張。經審問,黑衣少年馬某承認,他的同學吳某和其他同學吵嘴,吃了一些虧,吳某遂找馬某替自己“報仇”,教訓那幾個學生一頓。吃完午飯後,馬某和吳某來到北環路口,見到和吳某發生過爭執的幾個同學。當他們正要動手時,被民警發現。
他承認身上的零鈔是從一家小賣部裏偷來的,至於“報仇公司”的廣告,馬某說是自己撰寫的,上面的呼機號和電子郵箱也是他的,這樣做目的只是“覺得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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