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斷跨境“犯罪鎖鏈”--港黔警方聯手破獲“7.10”特大越境組織賣淫案件紀實
徐海波 陳本榮 田堅
一封舉報信 牽出驚天案
2001年7月10日,一封舉報信寄進貴州省公安廳“打黑辦”,信中透出一個驚人的信息:“一個叫張志文的人,從2000年7月開始,組織內地女青年到香港,強迫她們做三陪。這夥人分工明確,在縣城有人辦證,到了深圳、香港有人接送……”
寥寥幾行字透露重大案情,立即引起貴州省公安廳的重視。由於案情涉及面廣,情況特殊,省廳當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初步調查。
很快,來自香港警方的檔案記錄證實了舉報信的真實性:2000年10月間,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鎮遠、臺江等縣的多名女青年,因涉嫌在港從事色情業,被警方遣返。
黔東南州公安機關立即四處走訪,訊問了這批女青年,“張志文”正式進入警方視線。
據女青年稱,這是一個在舞陽河畔某縣城做皮鞋生意的福建人,曾多次利用香港方面寄來的邀請函,組織當地女青年出境“打工”……
部督案件驚動兩地
案情初步查實後,貴州警方立即向公安部彙報了案件進展。公安部領導指示:“7.10案件”列爲部督案件,貴州公安要從樹立中國刑警形象的高度,全力偵破這起案件。
據警方提供的資料,從90年代中期開始,我國內地不少婦女被“蛇頭”拐騙出境從事色情服務,嚴重影響了我國的國際形象。公安部將此案爲列爲一個“標本案件”,意在爲攜手打擊跨境犯罪提供良好的思路。
很快,由公安部牽頭組成的“7.10”案件的專案協調會在貴陽祕密召開,貴州、廣東、廣西、福建、湖南、四川等可能涉案的七省刑偵總隊負責人出席了會議,香港警方也派代表參加了專案協調會。此次行動被香港警方命名爲“前瞻跨界行動”,樑醒輝總督察帶領8名香港警員,專程赴黔東南州首府凱里配合當地警方工作。
“文哥”“蘇梅”落網
2001年7月22日,“張志文”被依法刑拘。在從被遣返的女青年中掌握大量鐵證後,對張的審訊很快取得突破:“張志文”真名劉志文,他通過福建老鄉認識了常住深圳的蘇梅夫婦。蘇梅讓他“物色”當地女青年,並負責辦理相關手續,送往廣州交給一個叫蘇燦治的人,每介紹一人,可獲三千元好處費。
8月12日,在經過一月的前期準備後,專案組趕赴深圳,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查出蘇燦治的藏匿處所,並一舉將準備外逃的蘇燦治、樑偉民抓獲。
結果發現,“蘇梅”與蘇燦治同系一人,“蘇梅”只是蘇燦治爲隱蔽身份所使用的化名。經過突審後證實,樑偉民正是受害者所說的負責在香港接站的“文哥”。
“犯罪鎖鏈”組織嚴密
在幾名關鍵的疑犯被擒獲後,“7.10”案件真相浮出水面。
經警方證實,幾名疑犯分工不同,“各司其責”,形成了一個從內地到香港的“犯罪鎖鏈”。
劉志文無疑是“鎖鏈起點”。這名曾在黔東南做皮鞋生意的福建人,2000年4月認識蘇燦治,被拉入犯罪集團。在認識蘇後,他立即潛入貴州黔東南各縣,開始以招工爲名,物色青年婦女,準備“貨源”。從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一年間,他“推薦”了9名婦女。此外,他與蘇學良一起,還負責在黔東南各縣“打點”關係,以便這批婦女能辦到出境證明,並將這批婦女送往廣州。
蘇燦治則是該“鎖鏈”中的中間環節,負責在廣州“接站”,並與香港方面聯絡,通知他們接人。
“鎖鏈”的尾端,便是樑偉民及一個名叫“阿龍”的人。他們負責爲那些“有意到香港打工”的女青年提供邀請函。當然,到香港後,也負責爲她們“安排工作”——接客,此外,還充當打手和監管人的“職責”。
值得一提的是,在整個的“罪惡鎖鏈”中,一位黔東南州某縣公安局的警察也充當了重要角色。這位因爲兩三千元好處費而喪失良知的敗類,不僅在辦理出境手續時爲劉志文等人提供方便,還把自己的姐妹推進了火坑,並在案發後通風報信,意圖逃避責任。
來自黔東南警方的消息,經9個多月的偵破,“罪惡鎖鏈”已被斬斷。等待這些嫌疑犯的,將是法律的嚴正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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