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下屬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是以打擊假冒僞劣商品爲天職的行政執法機構,可貴州省鎮遠縣質監局副局長兼稽查隊隊長馬曉軍、稽查隊副隊長羅光坤,明裏披着“打假局長”、“打假隊長”的“合法外衣”,暗裏卻幹着兜售假茅臺、假五糧液等侵害國內知名白酒企業利益、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罪惡勾當。更爲耐人尋味的是,要不是馬、羅二人被公安機關及時收入法網,兩人經過當時正進行的“提拔任前公示”,還會分別坐在這個縣質監局局長和副局長的“交椅”上。
這是5月21日下午,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安局在向傳媒公佈該局打擊制販假冒僞劣商品犯罪的戰果時,披露出的一樁咄咄怪事。
根據黔東南公安局的通報,2001年11月底,黔東南州公安局在與當地工商、質監部門開展聯合打假行動時,在凱裏市場上查獲了1件假茅臺酒,與此同時,也不斷有消費者反映買到了假茅臺。12月,州公安局成立專案組,投入重兵對生產假茅臺的“地下工廠”進行查緝。
今年1月30日,黔東南州凱裏市城西派出所端掉1個位於黔東南州水電工程隊一出租房屋內的製假窩點,查獲假茅臺96瓶及假冒瀘州老窖、小糊塗仙等假酒600多瓶,假冒茅臺、瀘州老窖商標600多套,同時還查獲一批製售假酒的工具和印章等物。分別來自貴州仁懷、習水、凱里、鎮遠、麻江等市縣的5名犯罪嫌疑人陳健林、蔡哲、文繼娥、肖承蓮、汪亞輝被抓獲。
經陳健林等人交代,警方發現了鎮遠縣質監局副局長兼稽查隊長馬曉軍、稽查隊副隊長羅光坤,在本案中參與販賣假茅臺的犯罪事實。3月25日,專案組赴鎮遠縣將馬曉軍、羅光坤及另一名製售假酒者肖承華抓獲。隨後,警方又順藤摸瓜,在貴陽將製售假商標的田順榮抓獲,當場查獲了一批製售假酒的工具。
警方查證,1999年下半年至2001年6月22日期間,陳健林將假茅臺酒以每件1000元、假五糧液每件1200元的價格,交給馬曉軍、羅光坤,二人隨後即以每件1680元和1920元的高價轉手給鎮遠縣糖酒公司。警方查明馬、羅兩人共計銷售假茅臺酒102件1224瓶、假五糧液37件444瓶,從中牟取非法利益96000餘元。
目前,馬曉軍、羅光坤已被逮捕,但這兩位“打假局長”、“打假隊長”當時的“官場得意”留給人們的不應該只是慨嘆和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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