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總局昨天宣佈,從今年6月10日(航班日期)起,國內航線(香港、澳門航線除外)團體票價將試行新的優惠政策,並實行幅度管理。
民航總局規定,團體票價對應公佈票價的最低折扣率爲:航班起飛前4—7天以內出票者,10—19人團體單程折扣90%、來回程(聯程)85%,20人以上團體單程85%、來回程(聯程)80%;航班起飛前8天以前出票,10—19人團體單程80%、來回程(聯程)75%;20人以上團體單程75%、來回程(聯程)70%。
團體客票至少提前3天出票,出票地點爲航空公司售票處,以及在沒有航空公司售票處的地區,經民航地區管理局和地方價格主管部門批准可銷售優惠機票的銷售代理人。銷售團體優惠價客票時,必須在客票上標明折扣幅度、實際銷售價格。所謂“團體旅客”是指統一組織的人數在10人以上(含10人),航程、乘機日期和航班相同的旅客。
據悉,自3月15日起在北京始發的國內航線(港澳航線除外)上試行規範團體銷售、制止“散客充團”行爲的有關措施,也將於6月10日起在國內航線(港澳航線除外)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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