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流傳的種種有關廣州市要在下半年大幅提高水費的說法,引起了衆多市民的關注和"不安"。對此,廣州市有關部門指出,由於目前向市民收取的排污費低於污水處理成本,特呼籲提高排污費,也爲此開展了各項調研,但並未形成有關方案,所以年內水費難以提價。
據介紹,目前廣州將排污費和自來水水費合併收取,自來水水費每噸0.9元,排污費每噸0.3元,因此實際向市民收取的水費總額爲每噸1.2元,而目前每噸的污水處理成本在0.5元以上,這樣0.3元的排污費只達到污水處理成本的60%,大大加重了政府財政的負擔。對此,廣州市環保部門希望通過提高排污費來緩解財政負擔,同時也相應提高污水處理率。
據瞭解,城市污水主要包括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近年來,工業污水由各企業進行循環利用和無害處理,目前已得到有效治理,但是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卻迅猛增長,有近70%的生活污水直排江河。據有關部門新近的一項調查顯示,珠江廣州河段目前以石油類和有機污染爲主,主要污染指標爲總磷、石油類、溶解氧、非離子氨和亞硝酸鹽等5項,表明珠江廣州河段的水質污染已從過去的工業污染轉向以生活有機污染爲主,治理污水的重點便落在治理生活污水上。
面臨如此量大的生活污水,污水處理設施卻未能滿足要求,這樣環保部門就希望通過提高排污費來增建新的污水處理設施,並讓市民養成節約用水的習慣,有意識地減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以改善人們的居住環境。
袁徵稱省環保局希望儘快提高排污費
暫無確切提價方案
昨日,廣東省環保局局長袁徵向記者表示,提高全省各市的排污費是必然趨勢。但袁徵表示沒有具體方案,更談不上批准執行,下半年是否能出臺新方案,袁局長稱不好說,省環保局只是希望儘快提高排污費標準。
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排污費不能低於治污成本,而目前廣東收取的排污費遠遠不夠治污成本,爲此,省環保局曾多次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希望提高排污費,制定新的水費徵收標準,並在近日向省物價局提交了《關於推進城市污水和生活污水處理產業化發展的意見》,但該《意見》僅是一個徵求意見稿,根本不存在什麼新的水價調整方案。
對於廣州是否在下半年每噸增加0.4元以上的排污費,袁徵稱還沒有確切方案。
袁徵認爲,目前全省水污染確實存在很多"重災區",特別是珠三角人口密集,經濟發展快,污染控制設施建設滯後,珠三角地區集中了全省污水排放量的60%,廣州佔25%,這樣在珠三角地區建設更多的污水處理廠就顯得尤爲迫切。
在排污費沒有制定出新的方案之前,袁徵說,依靠社會資金、引進國外資金是最看好的辦法,污水處理必須走產業化的道路,目前各地環保局正在採用BOT、TOT多種形式來引資建污水處理設備。
部門說法:
市政園林部門:增收排污費時機不成熟
就廣州市是否年內提高排污費、實行階梯水價的問題,市市政園林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由於國家計委、財政部、建設部、水利部、國家環保總局今年4月1日發出《關於進一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距今只有兩個月,廣州市現階段還沒有具體方案。但廣州市正在緊鑼密鼓地展開前期調研工作,時機成熟即可實行。
據瞭解,目前廣州市的自來水價格和排污費之間並沒有直接內在的聯繫,排污費是按照污水處理的成本來徵收的;自來水價格則按照自來水的生產成本來徵收;但廣州市的排污費一直是由自來水公司在收取水費的同時代收。不過市市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廣州市收取的排污費遠遠低於成本,這個價格是不合理的,按照國家規定,排污費將要提升到保本微利的程度。
而所謂階梯水價,是指在合理覈定居民用水及各類企業營業用水基本用量的基礎上,對定量以內的用水實行低價,超過基本用水量的部分實行超量累進加價;對公共服務用水實行低價,對合理工業生產用水實行中價,對營運用水價格實行高價。
據介紹,廣州實行階梯水價初步設想有兩種方案:一種是一步到位直接對全市用水戶制定階梯水價;另一種是分步驟實施,首先向工廠、餐飲業、桑拿、賓館、洗車等用水大戶制定非居民階梯水價;再向城市居民用水戶制定階梯水價標準。由於一步到位的方案涉及的面廣,所以要花大量的時間來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因此現在還不能確定階梯水價的具體實施時間。而實施範圍目前也有兩種意見:一是隻針對廣州原來的八大區,還有一種意見是把番禺、花都也納入措施實施的範圍。
關於階梯水價,市政園林局強調以下兩點,其一,水價的調整必須經過嚴格的調研論證階段、價格聽證階段、部門決策階段以及批准執行階段,只要條件成熟,廣州市將立即推行;其二,雖然階梯水價可能會造成用戶水費支出的增加,但作爲運用價格槓桿實現節水的重要手段,它將充分考慮到市民的正常用水,起徵點一定會定得科學合理,會繼續保障城市低收入者的利益,不會增加其負擔。
廣州市排污費將如何提價?實行階梯水價後,排污費是否也將實行階梯式收費?該負責人表示,這些問題都處於調研論證階段,提價時機目前尚未成熟,是否年內提價也是未知數。
物價部門:排污費調整方案未出臺
據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廣東的排污費尚無具體調整方案,排污費的調整是否能年內實行還是未知數。
排污費的調整方案將由省建委起草,提議全省排污費的調整幅度,經省物價局覈准後,由省建委、省環保局、省物價局三家向省政府提出廣東的污水處理改革方案。省政府批准後,各市再在省政府確定的幅度內,結合各地的經濟情況確定具體的排污費徵收額。
儘管目前廣東省物價局還未收到省建委提交的排污費的調整方案,但是排污費的調高是大勢所趨,按照今年4月召開的全國城市供水價格改革工作會議部署,2003年底前全省所有城市都要開徵排污費,同時要加大排污費徵收力度,儘快將排污費提高到保本微利水平。其實每噸水擬加收0.1元-0.3元的排污費,廣東省在三四年前就有考慮,但一直沒有進入實際操作階段。
另外,按照全國部署,廣東省要在2005年年底前全面推行階梯水價,對居民用水有上限規定,如果用水超過一定的標準,同樣1立方米的水,將徵收更多的錢,用水越多,每立方米單價便越高,用價格槓桿保護水資源。作爲實行階梯式水價的基礎工作,目前廣東正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一次城市供水價格統一審價工作。
廣州市目前已有排污費制定權限,但廣州市建委的有關部門尚沒有正式向市物價局提交排污費的調整方案,水價的漲幅還無法明確。
水價的上漲關係到千家萬戶,市物價局負責人表示,水價調整方案必須經調研論證,召開價格聽證會,彙集各方意見,再報市政府審批後方可執行。
環保部門:治污資金少無權亂提價
缺少污水處理資金,環保部門是不是就有權提高排污費?帶着這個問題記者採訪了廣州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
"雖然我們呼籲提高排污費,但是這不是一個部門說了算的事。"昨日,廣州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看到有關廣州水費將提高的消息後感到十分震驚。該負責人稱,具體的提高排污費的方案應由廣州市建委的有關部門提出,報物價部門批准,再經市政府審批後才能最後確定。該負責人稱目前還未看到任何一套方案或文件表明水費提高的日程,目前廣州市環保部門僅僅是在進行調研活動。
據介紹,目前廣東省的城市排污費的徵收標準在0.15元-0.3元之間,廣州執行每噸0.3元的標準在全省位居首位,在這種情況下,無疑給提價帶來了困難,"關鍵還要看市民的反應,要考慮他們的承受能力。"廣州市環保局一位負責人認爲,廣州是否要提高排污費必須在省有關部門的統一規定下執行,徵詢市民的意見,對污水處理成本進行準確覈算,這不是短時間能完成的,目前根本沒有"提價方案"。
背景資料:
國家計委、財政部、建設部、水利部、國家環保總局於今年4月1日發出《關於進一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
●省轄市2003年底前實行階梯水價
全國各省轄市以上城市應當創造條件在2003年底以前對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其他城市也要爭取在2005年底之前實行;取消部分地區實行的用戶用水最低消費(月用水流量底數)的規定;各地要對非居民用水實行計劃用水和定額用水管理,實行用水超計劃、超定額累進加價辦法,拓展水價上調空間,增強企業、居民的節水意識。
●水價改革必須召開聽證會
在推行階梯式計量水價改革中,可實行成熟一批,改革一批的辦法,在規定期限內全部實行。供水企業實行抄表到戶所增加的維護和運行費用,允許計入價格。
水價改革要充分考慮居民和企業的承受能力,確保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用水。水價改革方案出臺,要按照《價格法》的有關規定召開價格聽證會,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確保改革積極穩妥地進行。
●污水處理費要提到保本微利水平
2003年底以前,全國所有城市都要開徵污水處理費,在2006年底前建成相應規模的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已開徵污水處理費的城市,要將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準儘快提高到保本微利的水平。
廣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變動表
若干年前0.12元/每立方米1993年5月1日起0.24元/每立方米1994年3月15日起0.35元/每立方米1996年5月15日起0.50元/每立方米1997年5月起0.70元/每立方米2001年5月1日起0.90元/每立方米
備註:1998年1月起,廣州市自來水公司開始代收廣州市建委排污費,當時爲0.2元/每立方米;1999年9月調整爲0.30元/每立方米。
廣州現階段自來水價格一覽表
居民用水0.90元/每立方米工業用水1.25元/每立方米行政事業用水1.10元/每平方米經營服務用水1.85元/每立方米特種用水2.20元/每立方米
備註:以上兩表格不包括排污費
昨天《信息時報》的報道:廣州水價可能漲至1.6元/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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