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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因同性戀而引起的故意傷害案件,近日被廣東肇慶市端州區法院作出一審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據中新社消息,被告人蔣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賠償被害人李某受傷住院醫療費、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共計一萬四千四百多元人民幣。
據法院介紹,蔣某與李某同爲貴州人,是高中同學,一九九三、九四年間,開始了同性戀關係,並維持了八年之久。後李某喜歡上了蔣的表妹,向蔣提出分手,終止“戀愛關係”,但蔣某不同意,多次警告李某離開其表妹。
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李某因工作關係從東莞來到肇慶,蔣某尾隨而至,並在李某所在公司的駐地,再次向李提出發生性行爲的要求,遭到拒絕。雙方因此發生爭執繼而打鬥起來。在扭打過程中,蔣某用水果刀朝李某的胸部、臂部猛刺數刀,致其受傷倒地。事後,蔣與李某的同事一道將李某送往醫院搶救脫險。蔣某當天被警方拘捕。
法院在對事實全面調查覈實後,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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