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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來自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消息,知名網站“中國法律諮詢網”因在轉載法院案例時漏了一個“一”字,被浙江嵊州市絲織廠起訴其名譽侵權。法院已作出判決,侵權成立,賠償5萬元。 據瞭解,中國法律諮詢網是北京至誠卓然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經營的法律信息及服務網站,在國內法律界和網民中具有較高的知名度。2000年12月底,該網站全文轉載了《人民法院案例選》叢書中一則經濟案例――寧波市進出口公司餘姚分公司訴嵊州市絲織一廠虛開購銷合同項下增值稅發票致其不能獲得出口退稅賠償案。網站轉載文章的標題上出現的卻是“嵊州市絲織廠”的名稱,而正文使用了正確的廠名“嵊州市絲織一廠”。此後,在國內其他較大網站上均能查到該“賠償案”的相關信息,在網上用“搜狐”、“google”等搜索引擎檢索“嵊州市絲織廠”,也均顯示出近似內容。
原告嵊州市絲織廠與《人民法院案例選》中的嵊州市絲織一廠是兩家互不相干的企業。《人民法院案例選》是最高人民法院應用法律研究所編選的權威出版物,其刊登的案例在全國具有較高的典型性和借鑑性。
事發後,原告向法院訴稱,由於中國法律諮詢網登載標題出錯的案例,在網上廣泛傳播,使不少人誤以爲原告廠進行了不法經營,導致嵊州市絲織廠產品大量積壓,錯過了2001年春、夏銷售旺季,造成了較大損失。該廠遂將北京至誠卓然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在一審法院作出判決之後,被告又向紹興中院提起上訴。中院日前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中院認爲,中國法律諮詢網作爲新聞傳媒,應對網上發佈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部責任。嵊州市絲織廠與嵊州市絲織一廠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主體,儘管是“一”字之差,但足以誤導受衆。一審法院作出被告在其經營的中國法律諮詢網上發表經法院審查的致歉申明,爲嵊州市絲織廠恢復名譽、賠禮道歉,並賠償給嵊州市絲織廠人民幣5萬元的判決是合理的,應予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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