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僅因爲女友與自己分手後又戀上別人,懷恨在心的袁某便用手機不斷向情敵烏某發出侮辱性的短消息,甚至還通過快遞公司送去一隻小烏龜。昨天,經虹口法院主持調解,袁某與烏某達成以下協議:自調解生效之日起,袁某停止對烏某名譽侵害,並向烏某作書面賠禮道歉(內容由法院審定);袁某賠償烏某精神損失費9000元,並負擔本案受理費1310元。
去年年初,袁某與女友終止了戀愛關係。去年8月,其女友認識了烏某,雙方建立戀愛關係。袁某認爲是烏某搶走了女友,因此懷恨在心,於是從去年8月開始,不斷用手機向烏某發出帶有侮辱性的短消息進行騷擾。
更爲惡劣的是,今年3月28日,袁某通過特快專遞送了一隻小烏龜到烏某所在公司,並附了一張侮辱烏某的紙條,引來衆多同事圍觀鬨笑。同事們的私下議論和異樣眼光,使烏某精神上受到沉重打擊。
前不久,烏某訴至法院,要求袁某停止侵害、賠禮道歉,並賠償其精神損失費3萬元。爲保留證據,烏某對袁某發在自己手機上的短消息進行了保全證據公證。昨天調解結束後,袁某對自己愚蠢的行爲後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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