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專稿:在今年3月份的全國兩會上,一份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民辦教育促進法》(草案)已明確規定:允許民辦教育舉辦者從辦學結餘中取得合理回報。這意味着中國民辦教育的瓶頸——能否“盈利”的問題,將在政策面上獲得重大突破。
有專家分析指出,中國《教育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盈利爲目的舉辦學校和其它教育機構”,但“不以盈利爲目的”並不是完全否定“盈利”,這就爲相關法律的修訂與完善留下了迴旋空間。而《民辦教育促進法》草案提出“合理回報”屬於在《教育法》基本框架內的“審慎有限突破”,提出“不以盈利爲目的”的新界定,意在鼓勵民辦教育投資者的辦學積極性。中國內地業內人士對此亦期盼已久。
| 正在籌建中的克瑞思濱海小學 |
“民間資本”拉動教育產業化發展
隨着社會上對教育需求量的增加及多種教育需求的變化,發展私立學校正成爲我國教育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天津市自1993年開始有了首傢俬立小學以來,到目前爲止,全市已有各類私立中小學校200餘所,在校生超過10萬餘人,約佔全市在校生總人數的8%。此外,1999年經教育部批准,天津市首家由私人投資創辦的實施學歷教育、具有頒發國家學歷文憑資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正式成立。據瞭解,這傢俬立高校成立兩年來,企業家李金元無償投入資金近3900萬元,已成爲一所可同時培養1000名高等技術應用型人才的正規院校。目前學校已招收計算機應用、經貿英語、工商管理等4個系8個專業的學生694名,這些學生來自全國17個省市。
據天津市教委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天津市私立學校正進入穩步發展階段,私立中小學校的興起,大大緩解了國辦校的招生壓力,調動了社會更多資源投入教育。同時,滿足了部分家長希望孩子在文化學習的同時發展特長的特殊教育要求。如首所私立學校——三毛藝術學校,不僅學校的連續4屆畢業生合格率爲100%,而且校藝術團創作演出的節目多次在全國獲獎,學生在國際書法大賽中獲獎者超過40人,爲社會輸送了一批具有藝術素質的人才。由經營克瑞思集團的企業家杜廈投資2億元興辦的克瑞思小學,該學校以高薪從國外請來近40名外籍年輕教師,注重培養學生的英語特長,在社會上已贏得了較高的聲譽,學生和家長紛紛以能進入克瑞思小學學習爲驕傲。據記者瞭解,克瑞思集團還將在開發區創辦一所濱海中學,其小學部今年10月份即可竣工,中學部明年3月份可落成使用,另外克瑞思集團的老總還有進一步創辦大學的想法。
這位負責人說,目前私立學校的發展出現這樣的結果我們感到很欣慰,她爲今後形成社會教育新格局打下了一定的基礎。
現任天獅學院院長武善謀教授曾是天津市一知名國立高校的校長。他說,私立學校不由國家投資,管理體制與國辦校也不同,實行的是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但其教育宗旨與國辦校是一樣的。此外,它的管理機制可以更加靈活與創新。如天獅學院更加註重根據社會需要設置專業,教學設備好,教學思想貫徹“以學生爲本”,特別注重營造校園文化氛圍及因材施教,同時嚴格教學管理。
私立學校爲何存在?
教育界一些人士認爲,私立學校只是一種以盈利爲目的的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教學質量難以保證,因此鼓勵幫助少,限制監督多。其實這也犯了以偏概全的錯誤,有一些知識分子辦學校的確是出於公益心態,但由於得不到國家財政資助,民間資本辦學存在成本覈算問題。爲了細分市場,拉開與公立學校在特色上的差異,它必須提供一種較高質量的服務。如,特級教師或外籍教師的聘請,費用要高出一般好幾倍。
天津教育報社社長卞國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首先提到,民辦學校在中國有自己的生存空間。他說,公辦學校辦學並不是無懈可擊的,公辦學校在任何一個國家大多是一種統一模式,不可能針對每一位學生量身訂做教育計劃,很容易出現學習好的學生受寵愛而學習差的學生受歧視的現象。目前我國發達城市流動人口增多,而戶籍制度壁壘又限制了許多外來學生選擇學校的自由,因此在城市邊緣就出現了許多民工子弟學校,學校收費很低,條件很差,進而被國家禁止。而民辦教育則可以部分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卞社長還說,過去不學習有口飯吃就行,所以上學不是第一需求。而現在掌握本領才能生存,學習後才能發展,學習變成了生存的前提,第一需求。但由於小學升初中,初中升高中過程中,一些教育質量高的重點學校都人滿爲患,並非花錢就可以進得去,而現在的家長希望孩子受到最好教育的要求卻愈發迫切,對於工薪家庭來說,尋找師資力量強的私立學校成爲咬牙之選。其實,民辦學校也有自身的優勢,民辦學校的體制比較靈活,形成良好的競爭機制,教師應聘上崗,滾動淘汰。針對學生的特點,自由設立學科,朝素質教育方向發展。民辦學校很重視自己的聲譽,將聲譽與自己的生存掛鉤,人只要危及到生存就會來真的,在管理和效益教學上狠下功夫。而公立學校則不同,沒有危機感,教師依然吃大鍋飯,工資水平差距小,事事搞平衡,難以充分調動積極性,並導致一些能力強的教師流向私立學校。
公益性和盈利性該如何平衡?
有人曾對於教育產業的盈利性做過這樣的評述:“教育本身並不生產產品,而是一種諮詢服務。在一定意義上講諮詢與教育等價,諮詢就是一種高端的教育。企業請人做培訓,並不只是教給員工知識,而是獲得對企業有用的東西,諮詢對於企業來說就是教會你怎麼發展。因而教育也具有諮詢業的特徵,靠諮詢師的腦子賺錢,麥肯錫的投入是什麼?就是諮詢師的一張嘴。教育投入的就是老師的頭腦。”
公益性和盈利性都是教育不可或缺的屬性,如何在兩者之間找到平衡?至今學術界也不能給出定論。中國的民辦教育的歷史傳承和國外私立學校並不一致,國外企業家以回報社會的形式來舉辦教育,私立學校大多以財團爲法人,是在公益性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而國內的民辦教育舉辦者大多是個人,中國的企業關注教育,更多是從產業角度看,將教育作爲繼續產業發展的一部分,這勢必導致在運作初期將盈利性放在首位。這樣中國民辦教育就進入了一個兩難的境地,不吸引投資,就缺乏發展動力,吸引投資,其公益性勢必減弱。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很多私立學校的校長對於出臺《民辦教育法》的觀點基本一致,都認爲《民辦教育法》的出臺對民辦教育的規範起了很大的作用,自己作爲投資者當然希望將投入逐步回收,並適當地收取回報,同時,多數校長都衆口一辭的表示辦教育應始終不以盈利爲目的。但如何理解“不以盈利爲目的”卻衆說紛紜。
有的校長認爲,教育是準公益事業,教育產品是準公共產品,對國家、社會和個人都有效益,因此,應當鼓勵社會投入,允許合理回報,但應當分清“不以盈利爲目的”與“允許經濟合理回報”二者的區別:“不得以盈利爲目的”實質在於要求辦學者不得從民辦學校獲得經濟收益,不得把學校的盈餘用於分紅,落入個人腰包;而“允許經濟合理回報”是把教育當做一種特殊產業,投資民辦學校的資金應該給予相應的回報。因爲,民辦學校的投資者也承擔着辦學的風險責任,獲取合理的經濟回報是擁有財產的公民或法人應享有的權利,應當依法保護。
也有的校長認爲,教育是特殊產業,其特殊性表現在教育產業是一種以育人爲產業內容的產業。民辦學校畢竟與私營企業不同,它所舉辦的教育本身就具有“公益性”,只要對社會有利,即使多收一些費用,辦學者多得一些經濟利益,又有何妨?
對於民辦教育的公益性和盈利性平衡問題,有業內人士指出,民辦教育是建立在“公益性”的基礎上的特殊教育產業,首先是應該不能以盈利爲目的,而有些可以按產業進行經營,它不僅具有公益性,也具有盈利性。這要看其盈利性是否有助於降低教育成本和提高教育質量。作爲經營教育的投資者,需要把提高教學質量和提高社會效益放在首位而創造利潤則在其次。儘管是私人資本投入,但它不能偏離教育這一軌道,搞走純粹的商業化運作。
私立學校該如何規範收費
經費是民辦學校存在和發展的生命線,是民辦學校抗風險和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保證。民辦學校的籌資主要有收取學雜費(包括建校費)、民辦企事業單位投資、國營企事業單位投資、貸款和集資、以教育儲備金形式向家長籌款、合作辦學或股份制模式等。但就目前情況來看,收取學費是最主要的籌資方式。因此,如何規範收費,選擇適當的收費方式就成爲民辦教育研究的難點問題。
記者在採訪克瑞思小學時瞭解到,該學校每年向每個學生收取14000元的費用,這裏包括4000元的學雜費和10000元的贊助費,克瑞思小學的收費合不合理,私立學校的收費又應以什麼標準來衡量呢?
天津市教委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談到,目前民辦學校普遍的收費方式是“建校贊助費+學雜費”制。該模式要求家庭在入學時除了按年度繳納學雜費以外,還要一次性向學校交納一筆“建校贊助費”,數額大約在1-6萬元之間。這是一種折衷的收費模式,可以一定程度上減輕家庭支付壓力,另外由於不存在還本壓力,學校財務狀況較爲穩定。學校通過此種收費模式實際獲得的可用資金有可能會超過“教育儲備金制”。不利的因素是增加家庭風險,因爲通常“贊助費”是不返還的。如能在轉學時,返還部分贊助費,則“建校贊助費+學雜費收費制”比“教育儲備金”更有利於家庭的自由選擇,可以充分發揮市場導向功能。至於如何規範收費,這位負責人說目前還在爭論之中,不好下定論。
到底如何收費,有教育界人士對此作了深入闡述,認爲應當確立“按成本收費”、“誰得益、誰負擔”的收費原則。所謂“按成本收費”就是依據成本構成,按某一階段的教育成本實施成本補償。所謂“誰得益、誰負擔”就是指受益各方都應負擔教育成本,因爲教育作爲一種生產性投資,可以帶來種種受益,受益方不僅限於個人,還包括社會、企業、政府,對初等教育來說,社會和政府受益較大;對高等教育來說,受益向個人傾斜。因此,教育成本應由政府、家長、學校、社會捐贈共同承擔,接受較高層次教育的人,應當承擔更多的教育成本。(北方網記者/劉雁軍 攝影 劉雁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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