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瀋陽市大東區人民法院進行公開開庭宣判,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一審判處“中國應召女郎”黃色網站站主楊林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萬元。
經法庭審理查明,楊林今年31歲,大學文化,自2001年3月至2002年1月間,他在互聯網上設立一名爲“中國應召女郎”的黃色網站,傳播淫穢圖片、小說、電影,並在互聯網上招收會員,每名會員須將100元存入其指定的銀行帳戶,共招收會員200餘人,牟利26000餘元。
2002年1月,瀋陽警方根據舉報線索立案偵查,將其刑事拘留,並將其經營的色情網站搗毀。楊林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行爲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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