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記者再次赴武清區楊村鎮採訪,希望區交通局領導能做出解釋。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局長不在,沒人能正面解釋這件事。無奈之下,記者通過查詢後直接撥通了武清區交通局長劉振玉的宅電,經過電話溝通後,劉局長答應面談。 記者:爲什麼文化局聞訊的途徑是個人舉報,而不是交通局的告知? 劉局長:我是在他們挖出銅人的當天傍晚知道的,當時銅人已經被挖掘出土,施工人員沒有足夠的文物保護意識。轉天傍晚,我去了現場查看情況,並告訴工作人員注意文物的安全。而且,我還交代不通過我允許,誰也不許隨便參觀文物。週一早晨,文化局的張局長就找上門來了。 記者:爲什麼不移交給文化局呢? 劉局長:我們交通局是這座橋的施工單位,發現銅人的現場距離準備打橋樁的地點很近。據文化局推斷,這兩個銅人是一個寺廟的“山門神”,河內一定還有諸如“正神”等其它文物。我們擔心如果把銅人移交後,會造成一定反響,市裏文物單位會聞訊而至,進行考古發掘。一旦那樣,考古單位必然會封河,施工將被迫停止。而且,目前正是枯水期,非常適於打樁施工,如果不在雨季前打完20根橋樁,工程必定延期。我當時想,把發現銅人這件事情先壓着,等月底打完橋樁後再說。到那時,文物部門怎麼考古發掘,都不會對橋面施工造成影響。至於這種行爲違反文物保護法,當時確實沒有想到過。 記者:銅人何時可以移交? 劉局長:事情已經發展成這樣,我也不再阻攔。文物部門什麼時候來要,我就什麼時候放行。但是,如果考古部門需要封河進行大規模發掘,那要看上級領導的意思。(記者 杜建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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