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印尼《世界日報》12日報道,印尼司法和人權部長馬亨德拉表示,該部決定停止爲印尼華裔簽發國籍證,今後,華裔憑身份證和出生證就可以辦理護照。
印尼政府1958年出臺政令,要求印尼華裔辦理印尼國籍證,以證明自己放棄了中國國籍。此後,印尼許多政府部門都要求前去辦事的印尼華裔出示國籍證。印尼華人社會多年來一直努力要求印尼政府廢除這一長期以來歧視華裔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