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今天緊急通知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求進一步嚴格農資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加大質量監督力度,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僞劣產品的違法行爲,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據介紹,有關部門將加大無證農資產品的查處力度,強化質量監督。對危及人身安全、危害農業生產和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農資產品,將堅決實行召回處理,即責令生產企業立即收回已出廠的有關產品;責令銷售企業立即將該產品撤下貨架,嚴禁繼續銷售;對收回的產品監督銷燬或作必要的技術處理,確保化肥和農藥的質量,讓農民羣衆用上放心的農資產品。
據悉,各地將立即組織對本地區執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凡是發現越權審批或批覆的,立即撤消,並依法嚴厲追究有關工作人員責任。同時將嚴格按照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對企業進行審查,凡不具備生產條件和規定要求的企業,一律不予發證。
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還將加大農資專項打假力度,切實加強行風建設。各地將結合當前農時季節,突出化肥、農藥、農機及其配件等重點產品,嚴厲查處生產、銷售、僞造產地,僞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僞造產品合格證明,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缺斤少兩、有效含量不足和生產國家明令淘汰農資產品等違法行爲。對於當地小化肥廠、小農藥廠、小農機(具)廠生產劣質產品的,決不能姑息養奸。
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家對生產許可證實行統一管理,由總局統一制定法規、統一頒佈發證目錄、統一制定實施細則、統一組織審查、統一發證。地方任何單位未經總局授權均無權發放生產許可證,更不得以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爲由,隨意變通、降低標準,搞地方保護主義,以“先上車、後買票”等方式搞越權審批或變相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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