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社會美化環境的行爲,如果從今往後還都是靠好心推動着,是有危險的
預定在北京平安大街持續5天的“香水噴街”,只噴了一天就停了。
實施這一作業的北京市西城區環衛局地傑機掃保潔服務中心負責人承認:“這回我們是好心辦了一件窩心事。”
把化學溶液大劑量地噴灑到公共環境中去,與在自家衛生間噴灑香水完全不同,它涉及到一項極其重要的行政權力,承擔着同樣重要的環境後果與法律責任。而如果沒有“香水噴街”這件事,我們還不知道,這樣重要的權力竟然是這樣隨着人的好心而輕易使用的。在一定程度上,它使我們看到了一種涉及環境的企業行爲與行政運作的真實圖景。這樣一種圖景纔是令人擔心的。
試圖改善環境的行爲有積極的,也有消極的。在我看來,積極的行爲,倒是更應該取一種審慎的態度——不僅是“態度”,還應該落實爲一種程序。因爲涉及環境的人類行爲具有一種不可逆的性質。從這一點看,在環境問題上“保守”比“積極”更值得珍重;異議比“同意”更值得珍重。
從更深層的意義上講,環境本來就是人“動”壞的。這裏使用的“動”,也包括像種草種樹、綠化荒山荒原的積極的人類行爲,諸如在怎樣的地理環境下、選擇怎樣的樹種樹苗、用怎樣的方法綠化,一樣需要科學論證而後動。至於那些未經論證和考察的新奇做法,特別是他們的理由除了好心沒有別的支撐的時候,這樣的評價與論證就更爲必須。
我們社會美化環境的行爲,如果從今往後還都是靠好心推動着,是有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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