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二中院近日將孫業濤、張長太等6名重犯驗明正身後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遼寧省農民孫業濤通過中介公司聘請家教,2001年8月9日,與如約前來應聘的女大學生王某某(時年22歲)在本市豐臺某餐廳門口見面。隨後,以商談家教爲由將王帶到其租住處。當王準備離開時,孫拉住王欲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王奮力反抗並大聲呼救。孫恐行爲敗露,即用繩索猛勒王的頸部,致王機械性窒息死亡。次日,孫犯又將屍體肢解。
四川省農民張長太與曾因盜竊被判處五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的刑滿釋放(黑龍江無業)人員李德傑預謀搶劫。二人分別結夥或夥同他人,於2000年8月至12月間,持尖刀等作案工具,在本市朝陽、通州區等地,採取捆綁、毆打、威脅等暴力手段,攔路或入戶搶劫16起,搶劫人民幣、無線移動電話、尋呼機、存摺等大量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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