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曾提出“立黨爲公”的思想。在“七一”講話中,江澤民同志進一步提出了“執政爲民”四個字,明確指出:“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立黨爲公,執政爲民,是我們黨同一切剝削階級政黨的根本區別。”
人民羣衆是歷史的主人,也是推動社會發展的根本力量。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和中國人民、中華民族的先鋒隊,負有組織和領導人民羣衆的責任。但說到底,黨是人民羣衆的公僕和代表。“三個代表”,各有側重,說到底,都是爲了人民。人民羣衆是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的創造主體,也是實現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發展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歸根到底都是爲了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的需要,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黨掌握政權的情況下,黨與人民羣衆關係的核心,是受人民的委託,按人民的意願執好政,掌好權。黨的權力來自人民,所以必須服務於人民,並接受人民的監督。黨的一切執政活動,都要從人民的意願和利益出發,把爲人民謀取利益當作最根本的目的。歸結起來,就是“執政爲民”四個字。
所以,貫徹“三個代表”要求,本質就在於堅持執政爲民。
堅持執政爲民,就體現了權力運用的正確方向。這樣運用權力,才真正符合人民的意願,這樣的權力也才真正屬於人民。
堅持執政爲民,就實現了“三個代表”的最高價值。按這樣的要求貫徹“三個代表”,就能夠受到人民羣衆的擁護。
堅持執政爲民,就真正堅持了黨的先進性。黨的利益與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黨的先進性與歷史發展的規律相一致。這樣的黨,就始終是先進的黨,也始終是充滿活力的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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