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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昨日上午,在本市召開的“嚴厲打擊毒品犯罪宣判大會”上,26名犯罪分子依法分別被判處死刑、死緩、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這裏僅選取幾個典型案例,希望世人能引以爲戒,遠離毒品,珍愛生命。
案例一:宣判大會後,27歲的新疆人米爾扎克木·阿不力克木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被告人米爾扎克木·阿不力克木1998年4月曾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2001年2月22日,米爾扎克木·阿不力克木在北京市海淀區魏公村附近,向天津人趙某某(另案處理)販賣海洛因5克。同年3月2日晚8時許,該犯在上述地點再次向趙某某販賣海洛因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在抓捕過程中,該犯持隨身攜帶的尖刀向民警田某某、範某某、王某的腿部、臂部、胸部猛捅,致田某某輕傷、範某某輕微傷(偏重)、王某輕微傷。公安人員將米爾扎克木·阿不力克木製服後,從其身上繳獲海洛因及甲基苯丙胺共計31.64克。被告人米爾扎克木·阿不力克木以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案例二:販賣毒品犯蘇哲於2000年11月5日,在廣東省廣州市裕華大廈向他人販賣毒品時被抓獲,當場繳獲海洛因1020克。被告人蘇哲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大會後,蘇哲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案例三:湖北省江陵縣人畢勁樺,1975年1月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1985年3月因搶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1999年1月被釋放。2001年4月3日下午3時許,畢勁樺攜帶毒品與樑志廣來到廣州市北京大酒店528房間,以海洛因每克160元、搖頭丸每粒35元,共計97500元的價款賣給徐某海洛因507.71克,搖頭丸500粒,樑志廣幫助計算毒品交易價款。在毒品交易過程中,畢勁樺及樑志廣被當場抓獲,所販毒品海洛因及搖頭丸被全部繳獲。畢勁樺以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例四:販賣毒品犯郭旱雷於1999年5月20日,提供海洛因6克,交由柳某、張某攜帶前往河東區萬新村附近,販賣給吸毒人員劉某,後二人將所獲贓款1980元交給郭旱雷。22日,郭旱雷再次指使張、柳二人以5萬元價格向劉某販賣168克海洛因,柳、張二人被當場抓獲,郭旱雷逃離現場,後於2001年6月3日被抓獲歸案。經鑑定,二人販賣海洛因的實際數量爲165.1克。郭旱雷以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沒收財產2萬元。(記者吳學嬋 胡然 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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