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加拿大皇家騎警在溫哥華第一次審訊聽證會上,控告賴昌星自逃至加拿大以後,企圖以中國假護照騙取加拿大難民身份。
警方還指控賴昌星捲入了洗錢的犯罪活動。移民律師說,加拿大很快就要提出對賴昌星和他的妻子曾明娜在加拿大卷入了洗錢犯罪活動的起訴。
加拿大警方在聽證會上指出,賴昌星夫婦自從2000年11 月第一次被捕以來,一直處於加警方的調查之下。他們兩人及4 個子女在1999年8月逃到加拿大。中國一直要把他緝捕歸案,因爲他犯有鉅額走私,漏稅,行賄等罪行。
加拿大警方控告賴昌星通過名爲“哈瓦拉”(HAWALA)地下金融系統進行操縱,並控告賴昌星通過中間人將資金轉入加拿大。
移民部律師丹尼爾圖西說,這些犯罪信息包含在加拿大皇家騎警的調查之中。
移民律師還說,加拿大警方的調查還揭露賴通過在加拿大的關係網替他在加拿大開帳戶。自去年9月以來,賴一直從這些帳戶上取錢。
警方還說,有兩個線人告訴警方說,賴試圖獲取假護照,以騙取難民身份。
移民律師說,賴昌星和曾明娜可能會在加拿大面臨犯罪的起訴。
此間消息人士稱,曾明娜得知賴昌星被捕後立即被押送機場,她當時不知所措,十分擔心會立刻被遣送回中國。
據賴昌星的律師馬塔斯說,上訴案會在15天內正式提交到聯邦法院,要求司法複覈賴昌星和曾明娜難民案的判決。如果法庭受理,85日內法庭就會排定時間複覈。法庭會考慮判決是否公平,是否有法律上的差錯,但法庭不會再處理事實證供的辯論,法庭可要求難民局重審。接着,賴昌星可能以在上訴法庭就其難民申請被拒提出抗訴,但根據聯邦難民局的統計,少於百分之一的上訴個案能獲聯邦法庭的複覈及重審。據報道,馬塔斯雖已同意繼續爲賴辯護,但他也表示,由於他專打移民案件,賴昌星有可能渉及的刑事案,他已爲賴昌星尋求刑事律師。
據告,加皇家騎警是在對賴昌星調查了十多個月後,才決定對其家進行搜查的。
25日,賴昌星的難民申請自上週五被拒後,在溫哥華法院被首次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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