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對本市部分媒體發佈的“聲訊服務”廣告進行了檢查並對此次檢查出的違法廣告立案調查,對負有責任的媒介單位、廣告公司及廣告主依法嚴肅查處。
工商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北京幾家媒體在2002年4月份共發佈“聲訊服務”廣告1903條,其中廣告主無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的達1700條,違法率達90%;廣告內容明顯不健康的如“午夜陪練”、“呻吟”、“體驗快感”等33條,一些企業通過廣告從事違法聲訊服務活動,甚至個別聲訊服務檯提供色情服務,在社會上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造成部分媒體“聲訊服務”廣告違法率居高不下的原因:
一是廣告公司內部管理制度不落實,絕大多數廣告在發佈前未按照法律規定對廣告發布者主體資格進行審查。
二是廣告公司內部管理差,虛設廣告審查崗位,廣告從業人員素質差,對廣告把關不嚴。但追根溯源,關鍵癥結還是不講社會效益一味追求經濟收入。據介紹,目前很多媒體都採取了包版形式,將版面或時段全權承包給廣告公司辦理,媒體從承包公司處坐收費用,而忽視甚至完全不負責廣告內容的把關。而承包公司內部又層層分包至各業務員,對業務員只從經濟指標上進行考覈,業務員拉廣告的多少直接與個人的經濟利益掛鉤,導致業務人員爲拉廣告不擇手段,對各種廣告來者不拒。
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要求各區縣分局對此次檢查出的違法廣告立案調查,對負有責任的媒介單位、廣告公司及廣告主依法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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