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天,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經市有關部門批准,從今年5月起,高級技工學校畢業生參加工作後,其工資待遇按新標準執行。
根據有關規定,高級技工學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的,工資待遇辦理規定是:該生入學前爲技工學校及其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並取得中等職業資格證書的,學制在兩年以上的,畢業後經考覈合格取得高級職業資格的,其試用期工資待遇由企業自定。試用期滿後,在其從事相應技術崗位工作的,其工資待遇參照大專畢業生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在職職工參加高級技工學校學習的,畢業後同時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回原單位工作的,可按大專畢業生工資待遇執行。
高級技工學校畢業生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工資待遇辦理規定是:入學前爲技工學校及其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並取得中等職業資格證書的,還同時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其試用期、見習期的年限及見習期工資、定級工資均按其工作崗位參照大專畢業生人員的工資待遇執行。入學前爲在職職工的,畢業後同時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如原工資低於大專畢業生定級工資待遇,可執行大專畢業生工資待遇;如高於大專畢業生定級工資待遇,按原工資待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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