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訊,臺灣當局即將於7月1日爲赴祖國大陸投資的臺商進行第三波補辦登記,當局官員近日威脅說,當局正研議修改臺商“偷跑”赴大陸投資的處罰方式,未來不經當局報備“偷跑”被查獲的臺商必須負刑事責任。
據“中通社”報道,臺當局“投審會執行祕書”蔡練生聲稱,當局正研議相關處罰方式,未來不經報備“偷跑”被查獲的臺商要負刑責,且處罰的金額也將大幅修改,可能被罰以新臺幣數千萬元的罰款。
他並表示,當局未來可能不會再給臺商補辦登記的機會。
依臺灣當局現行規定,未經當局許可赴祖國大陸投資的臺商將處新臺幣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罰款。當局還可命令“違規”臺商停止投資,逾期不停止者將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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