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日本時間11點,歷時六年的三名平頂山大屠殺中倖存者對日索賠訴訟案有了結果,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駁回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賠禮道歉、並賠償2000萬日元的請求。
1932年9月16日下午,駐撫順日軍守備隊包圍了平頂山村莊,將全村男女老少趕到村西南的窪地裏,用機槍進行了一個小時的屠殺,並將被害村民屍體全部燒掉。然後,他們又用汽油把全村700多座房子燒燬。事後爲了掩蓋屍體,守備隊還將山崖炸塌。在這次屠殺中,3000多名礦工和平民百姓在日本侵略軍的暴行中喪生。
原告莫德勝和楊寶山、方素榮三人是平頂山大屠殺的倖存者,當時他們都不滿10歲,是躲在父母屍體下才逃過了劫難。1996年8月14日,他們三人來到日本,對日本政府提起了訴訟,要求日本政府賠禮道歉、並賠償2000萬日元。以尾山宏、小野寺利孝爲代表的“中國人戰爭受害者索賠律師團”爲他們三人的代理律師。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民事第10庭經過審理,首次承認了平頂山大屠殺的事實,但還是以“國家無答責”爲由駁回了三人的損害賠償請求。原告代理律師發表聲明認爲,這一態度證明日本政府至今仍拒絕承認對中國死難者所承擔的道義和最基本的責任,同時也否認了日本發動侵略戰爭的罪責。國際聯盟從1936年起開始對平頂山大屠殺一案進行調查,但日本政府一直持否認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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