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日上午,河西區法院開庭審理了在本市造成惡劣影響的被告人陳某等人傳銷詐騙案。下午4時合議庭宣佈休庭,將擇期宣判。一套秋衣褲一雙襪子一牀被子,被陳某等人標價1500元,大肆進行傳銷詐騙活動。1998年初,陳某等人攜款逃走後,憤怒的數百名受騙羣衆對其所開商店商品進行哄搶,從而在社會上造成極其惡劣影響。
檢察機關起訴稱,被告人陳某,44歲,初中文化,天津市裕申製衣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某,46歲,原裕申公司副總經理。1997年10月至1998年3月,陳某、朱某等人制定非法傳銷規則稱,凡交1500元購買一套該公司遠紅外保健服裝產品(包括秋衣、秋褲、襪子等物品),並依此發展15名下線後,可得9千餘元的獎勵。1998年初,被告人陳某、朱某得知國家要取締非法傳銷活動,繼續以每份1500元價格向300餘名傳銷人員推銷該產品,共詐騙金額50餘萬元。1998年3月,被告人陳某、朱某等人攜款逃跑。其中陳某俵分30萬元,朱某俵分9萬元。1998年底,被告人王某(女,上海市人,39歲)在湖北與陳某相遇並與其同居生活,她明知陳某系通緝案犯,仍爲其提供資金助其外逃。後經羣衆舉報,3被告人於2001年底被分別抓獲。 (記者胡然 通訊員翟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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