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深圳市勞動局獲悉,2002年度深圳市的最低工資已確定:特區內爲每小時3.56元,折算成月工資爲每月595元,比去年度的每月574元增長3.6%;特區外寶安、龍崗兩區最低工資每小時2.75元,折算成月工資爲每月460元,比去年度的每月440元增長4.5%。
該市勞動局有關負責人提醒此間的廣大勞動者,用人單位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最低工資由基本工資、獎金及以工資形式支付的津貼、補貼構成。但加班加點工資,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補助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則不得作爲最低工資的構成部分。深圳2002年度最低工資的執行時間爲2002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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