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共有首席大法官1人、大法官41人、高級法官3萬餘人、法官18萬餘人,它標誌着中國法官職業化建設已初見成效。
近年來,中國的法院在法官職業化建設方面邁出了可喜的步伐。全國法院在落實《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過程中,試行了從社會高素質法律人才中選任法官,強調上級人民法院法官逐步從下級人民法院法官中產生。在審判業務部門實行了“民主推薦、公開選拔”,在非審判部門實行了“競爭上崗、雙向選擇”的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了法院幹部選拔任用和管理制度。
同時,法院還進行了書記員單獨序列管理、司法警察聘任制、確定法官員額比例、配備法官助理等試點工作,推行了法官交流、輪崗等制度。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又下發了《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從而確立了系統、科學、有中國傳統文化特色和時代特徵的法官道德自律體系。
爲強化教育培訓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發了《法官培訓條例》和《全國法院2001—2005年教育培訓規劃》,對法官培訓工作提出了整體規劃。同時,建立健全了教育培訓機構,形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兩級培訓機構爲主的教育培訓格局。1998年以來,有20萬人次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接受了培訓。
另外,全國法院還嚴格按照中央批准的《人民法院機構改革意見》的規定,認真進行了機構改革,優化隊伍結構。目前,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的機構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中級和基層人民法院的機構改革也已普遍展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祝銘山昨天在全國法院隊伍建設工作會議上指出,人民法院隊伍建設取得了很大成績。但他也坦稱隊伍建設中還存在諸多困難和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