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消息:“華航”昨天和CI六一一空難罹難者家屬展開第二次理賠協調會。“華航”將第一次提出的一千二百五十萬新臺幣理賠金加碼到一千三百萬元(不含已發的五十萬元慰問金和喪葬補助費),但未被接受。家屬斥責“華航”沒誠意,經有關方面協調,“華航”同意先發給家屬六百五十萬新臺幣急用金,理賠金額擇期再行協商。
據臺灣媒體報道,代表家屬與“華航”協調的“消基會”董事長遊明國表示,“華航”發給家屬的六百五十萬元不是最後的和解金,只是未來和解金的一部分,領取六百五十萬元急用金的家屬不會喪失未來的談判權力。(未來若達成和解金額的共識,已領取急用金者須扣掉六百五十萬元。)
“華航”發言人韓樑中表示,“華航”先提供六百五十萬元急用金,家屬即日起可向“華航”委託的聖島國際法律事務所洽詢辦理。未來的理賠原則是,不分國籍、不分年齡一律平等。
據悉,“華航”昨天和家屬展開第二次協調會,除總經理魏幸雄出席外,應家屬自救會的強烈要求,董事長李雲寧也與會直接聽取家屬的訴求。在協調會上,罹難者家屬對“華航”打撈作業、調查方式都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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