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日前成立了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頓領導組,決定從即日起,開始對全省範圍內的非煤礦山企業進行安全專項整治,以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據瞭解,此次非煤礦山整治的範圍包括山西省行政區域內所有生產、建設及探礦的非煤礦山企業,重點是各類小金礦、小鐵礦、小採石礦(場)及其危險化學品庫、尾礦庫、爆破器材庫、混汞法選金設施和金礦露天氰化堆浸場。
山西省非煤礦山安全整頓領導組對整治標準進行了嚴格的規定,要求未取得國土資源部門頒發的採礦許可證以及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法規和自然資源法規明確禁止開採的,一律實行關閉;已取得采礦許可證、但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一律停產整頓;有采礦許可證和工商執照的,地市非煤礦山整頓領導組要組織有關人員逐戶進行覈查,凡不符合整治標準的,一律停產整頓;停產整頓的企業整治後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關閉,由有關部門吊銷採礦許可證、註銷營業執照;凡整治不力,出現死灰復燃和傷亡事故的,不僅要依法追究礦主的法律責任,還要追究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領導組提出,山西省非煤礦山點多面廣,各市(地)縣一要提高認識,加強對非煤礦山整治工作的領導,切實做到真整真治,絕不能走過場、留死角或以停代整、以停代關、明關暗開,對於取締或關閉的企業一定要關死,嚴防死灰復燃。
領導組還要求,要嚴肅事故的統計上報。在治理整頓中,凡發生遲報、漏報、瞞報非煤礦山事故,一經查實,從嚴追究責任人及管理部門的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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