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委託、借款……口說無憑,到公證處辦個公證方纔踏實。如今,伴隨我國公證體制改革的不斷進展,公證法律服務日漸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到2001年,全國辦證總量已連續4年超過1000萬件,法律服務作用得到較好發揮。
司法部副部長段正坤今天在全國公證工作改革與發展經驗交流電視電話會上說,公證法律服務前景十分廣闊,爲適應形勢的需要,我國正努力推動和實現公證體制的創新。目前全國已有956家公證處由行政體制改爲事業體制;與轉制有關的財稅配套措施相繼出臺並逐步落實,103家已轉制公證處脫離了財政收支兩條線管理,開始依法納稅,並享受國家財稅優惠政策。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對高素質法律人才的需要,公證隊伍開始融入法律職業羣體,公證員素質保障體系正在逐步確立。從今年起,公證員從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人員中選任,實現了公證隊伍的高起點、高標準。《公證員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爲公證員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的標準化提供了保障。與此同時,我國公證立法工作於今年4月重新啓動,進展順利;司法部出臺了公證程序規則等一系列部頒規章。
段正坤指出,公證改革的步子和質量與市場的需要還有一定距離。公證改革是公證工作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發揮服務、溝通、公證、監督職能的客觀要求,要打好這場攻堅戰。當前最實際、最迫切的任務就是保證符合條件的公證處在地方政府機構改革中實現向事業體制轉變,使公證處真正成爲執行國家公證職能、自主開展業務、獨立承擔責任、按市場規律和自律機制運行的公益性、非營利事業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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