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備受關注的新浪訴搜狐侵犯著作權與不正當競爭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雙方代理律師在庭上進行了3個小時的激烈質證。
新浪網於今年1月24日正式起訴搜狐,並提出賠償經濟損失30萬元,理由爲抄襲、侵犯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翌日搜狐又提出反訴。
昨天,新浪的代理人展示了37份證據,並對這些證據做了一個多小時的法庭陳述。新浪還通過電腦演示了“剽竊”過程。搜狐則認爲,公證機構只對操作計算機的過程進行監督,但對原件的來源,即圖片是該網站的原創還是硬盤上的內容並沒有明確的出處說明。從該案中可以看出,互聯網內容著作權訴訟中的取證困難已成爲一個不容迴避的問題。
法庭將擇日繼續審理此案。
新浪告搜狐證據足不足?
由來
今年1月24日,新浪以搜狐對新浪網短信頻道、財經頻道及體育頻道等網上內容剽竊、抄襲及侵權爲由提起訴訟,並提出賠償經濟損失30萬元。隨後,搜狐立即以相同的案由對新浪提起反訴。
其實,兩家網站關於網絡版權的矛盾由來已久,而讓他們終於在法庭上相見的事由源於有關“鬼節”的手機圖片。據新浪有關人士介紹,去年10月,新浪網站製作了有關“鬼節”的專題圖片。幾天後,他們發現大量相同圖片被搜狐下載,於是向搜狐發出了書面通知。然而一週後,“剽竊”事實仍在繼續。對於搜狐的漠然態度,新浪準備訴諸於法律。對於新上載的內容和更新的網頁,新浪都到公證機構進行證據保全公證,並在頁面上署明版權。到目前爲止,新浪已公證了幾千幅頁面。
焦點
儘管主審法官對此類案件經驗豐富,但現場仍有諸多爭議引人深思。從中可以看出,在互聯網上取證難已成爲一個不容迴避的問題。
昨天,新浪的代理人展示了厚厚37份證據,並用了1個多小時對這些證據做了法庭陳述。對於新浪訴稱搜狐拷貝了其553幅手機圖片,新浪還通過電腦演示“剽竊”過程。新浪認爲,對於網上相同的圖片,其不同的編號證明了新浪上載的時間要早於搜狐。
而搜狐對新浪公證內容的權屬性提出質疑。搜狐認爲,公證機構只對操作計算機的過程進行監督,但對原件的來源,即圖片是該網站的原創還是硬盤上的內容並沒有明確的出處說明。對此,新浪稱每份公證書都附有詳細的工作記錄和出處,必要時可以提供給法庭。
說法
庭審結束後,新浪代理人說,網絡作品的剽竊是用鍵盤和鼠標在幕後進行的,對其剽竊行爲的證明有一定難度。不過,他們表示對贏得這場訴訟很有信心。“這場訴訟的意義在於如何規範網絡環境和建立網絡媒體的行業規範。”
法律界專家稱,關於互聯網知識產權在法律上沒有爭議,適用於修改後的著作權法。而在網絡的虛擬世界裏取證卻非常困難。網上內容隨時消失,可以修改與添加,因此,公證部門對互聯網內容的公證都異常嚴格。
據瞭解,目前我國還沒有關於網絡著作權保護的明確立法,網絡版權保護在法律上仍有真空,但有關網絡版權單獨條例正在出臺。審理此案的法官說,法院將依據著作權法的基本原則和相關的司法解釋來判定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