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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月18日消息:上月初北京市機動車停車場收費標準上調,而收費停車場有義務防止車輛丟失或損壞。一些收費停車場因此最近也紛紛給車位上保險,以化解一旦車輛丟失或損壞後的賠償風險。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北京金地停車場建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介紹:“我們公司現在經營的收費停車位有1萬多個,目前公司已給所有車位上了停車場公衆責任險,凡是在我們停車場停車時出現的車輛損傷會得到100%賠償。臨時車位停放的車如果沒有上盜搶險,出現丟失情況的,由公安機關認定責任,確認責任在停車場一方,停車場將100%賠償。”
記者從中國人保公司瞭解到,停車場責任險的前提是“應由停車場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即由於停車場經營者的過失、管理不善引起的碰撞、剮蹭、火災、爆炸、建築物倒塌、盜搶和他人惡意行爲,造成的車輛損失和人身傷亡,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而保險公司賠償的每次事故每輛車最高限額由停車場在投保時選定。
同時,由於財產險本身只賠償損失、不盈利的原則,即使是自己上了盜搶險的車輛,在上了責任險的停車場,因停車場原因造成了損失,車主不會得到雙份賠償,而只是實際的損失額度。
市政管委停車設施管理處分析:機動車收費停車場企業給車位上保險增多的原因主要有:此前公佈的《北京市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管理辦法》中明文規定:公共停車場經營者應當保障停車安全,杜絕事故隱患,防止車輛丟失損壞。這就要求公共停車場保持良好的停車秩序,保障停車安全,對責任範圍內的機動車丟失、損壞予以賠償。另外,停車收費標準調整後也使得停車場有能力上保險。
據悉,此前經常有車主與收費停車場經營者發生糾紛,尤其是車在小區的收費停車車位上發生的損傷,要獲得應有的賠償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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