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草案)》有關問題,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日前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草案)》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草案)》共八章七十二條。對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發展、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城市容貌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諸多問題進行了規定。主要內容有:
(1)第2條關於適用範圍的規定。隨着城市化管理範圍的擴大,本市規劃市區、郊區的城鎮地區和開發區、科技園區、風景名勝區等地區都按照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的要求實行管理。同時,第71條規定農村地區參照本條例執行。
(2)第10條關於行政執法主體的規定。經國務院批准,本市自1998年來逐步在各區、縣實施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成立了城市管理監察大隊。該執法組織負責對市容環境衛生違法行爲實施行政處罰。
(3)第三章關於市容環境衛生責任的規定。第三章中第19-22條規定了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度的具體內容,如責任區的劃定、責任人的確定和責任區的要求等。第23條對“門前三包”責任制進行了規定。
(4)第四章關於城市容貌的規定。爲不斷加強和完善對本市市容市貌的管理,第四章中對建築物、城市道路、戶外廣告、夜景照明等問題進行了規定。同時,爲有效治理影響市容的“小廣告”,第39條規定了具體的處理措施。
(5)第五章關於環境衛生、第六章關於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和管理的規定。《條例(草案)》在第五、六章規定了對環境衛生和相關設施管理的具體內容。另外,第52條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房的頂部、平臺、陽臺和窗外搭建鴿舍;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罰款。
問:市民如何反映自己的意見?
答:市民可以通過來信、來電或者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向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意見徵集組,就《條例(草案)》提出意見和建議。
徵集意見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意見徵集組:(1)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南大街6號郵編:100022電話:65291919電子郵件:zjyj@bjrd.gov.cn(2)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單北大街80號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郵編:100032電話:66023600電子郵件:yijian@bjmac.gov.cn。
問:對於市民反映出的意見如何處理?
答:意見徵集組對市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記錄、歸納和整理,形成《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草案修改稿)》,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再次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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