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將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拉下水的走私集團頭目樑耀華一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與樑耀華一起受審的還有李紀周的情婦李沙娜。
根據中紀委、監察部去年的通報,1994年11月底至1995年8月,李紀周夥同情婦李沙娜收受走私犯罪分子樑耀華的鉅額賄賂,幫助樑註冊成立廣州新英豪發展有限公司,促成了新英豪公司保稅倉的設立,並多次干預公安機關對該公司走私犯罪問題的查處。
據檢察機關起訴,1995年,香港不法分子樑耀華在廣州成立了廣州新英豪發展有限公司,下設多家分支機構,組成了一個龐大的走私集團。1995年3月至1998年3月這3年間,該集團共從香港走私入境各類型汽車262輛,共計偷逃稅額5132萬元。
樑耀華等人之所以如此囂張,是因爲他編織了一張龐大的關係網: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已被判處死緩),大鏟海關副關長黃德田(已被判刑),大鏟海關出海緝私隊隊員胡廣軍、李樂與程皓,東莞市公安局邊防分局邊境科副科長廖壽林,以及廣州市公安局某刑警大隊長陳某等一大批國家幹部都被一一拉下了水。
李沙娜在法庭上供述,她原是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民警,後來,樑耀華把她安排到樑的新英豪公司工作,樑開給她的條件是給她房子、車子,再加上公司10%的乾股,月薪一萬。樑很關照這個特殊人物,有一次說她帶病工作,一次性獎勵她100萬元。
據羊城晚報報道,李沙娜供認,樑總共給了她現金人民幣200萬元、港幣100萬元,此外,李沙娜到香港定居後,樑給了她300萬元港幣讓她買房。在公司裏,李沙娜也充分發揮了自己的“作用”。樑剛到公司工作時,遇上公司的一批車在蛇口被扣,李沙娜即打電話向李紀周求援,在李紀周的過問下,這批走私貨物得以順利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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