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百色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最近對一起銀行職員利用信用卡貪污、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歐陽建光冒用他人信用卡惡意透支人民幣共58萬餘元、非法侵吞國家公款30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今年38歲的歐陽建光原系中國工商銀行百色支行幹部,利用自己在銀行信用卡部工作的便利條件,在明知自己無償還能力的情況下,申請辦理了一張牡丹信用卡,從1995年至1996年間,連續利用該卡在信用卡部各營業網點套取現金和購物消費等惡意透支83筆,金額高達32萬多元。歐陽建光還兩次冒用他人的牡丹信用卡在工行百色分行信用卡部營業網點透支現金人民幣共26萬元。
1994年11月,百色市某鎮建築公司副經理樑某向工行百色分行信用卡部貸款30萬元用於洽談工程,爲監督該款是否真正用於洽談工程,百色分行信用卡部指派時任卡部業務員的歐陽建光隨樑某前往南寧。因工程洽談不成,樑某便將30萬元借款交給歐陽建光以歸還給百色分行信用卡部。歐陽建光遂將該30萬元存入其個人信用卡帳戶,並非法侵吞全部揮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