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攜女上邕看病的玉先生反映,7月12日上午11時許,他在市裏一家有幾十年歷史的老藥店裏準備爲母親買點治鼻藥時,一個40多歲的女工作人員向他推薦了7.1元一瓶的“鼻舒涕”。
他發現該藥生產日期是2000年6月2日,保質期兩年,明顯已過期一個多月。當他好心提醒藥已過期時,她竟打開藥瓶封蓋,將黃色藥片倒在手心給玉先生看,並說:“這藥還沒有變質,只剩最後兩瓶了,可以便宜點賣。”
玉先生對記者說,患病本無奈,看病已心焦。病人也是消費者,而該店爲達到售藥目的竟如此坑害消費者,且不談這藥過期後對身體是否有傷害,僅是藥店工作人員的“銷售”觀就足以讓消費者寒心!
藥店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了玉先生所說的情況。其負責人解釋:今年5月28日,總店已下有通知,要求處理即將到期的中成藥“鼻舒涕”。
由於藥店管理已細分化,每個櫃檯都有專人管理,對於這次分管櫃檯的工作人員因疏忽大意而造成的失誤,其難辭其咎。
現在該藥品已下櫃。這位負責人還向玉先生道歉,表示以後一定抓好藥品管理關,對過期藥品堅決下櫃,並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
現今遍佈市內各處的藥店,有許多並沒有配備職業藥師,消費者在購藥時產生了諸多不便。在此,記者提醒消費者:看病還須上醫院爲好,不要爲了節省一點時間或金錢,隨便上藥店胡亂抓副藥了事,要對自己的健康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