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淀區清華園附近,有一家酒吧的老闆誘惑前來求職打工的男大學生做‘陪聊’、‘陪玩’。”昨天,某高校學生向本報舉報說。爲了解此事,記者當天下午來到這家酒吧進行了暗訪。
這裏下午沒有營業,閒坐着幾個穿着打扮新潮入時的男青年,看樣子不像是酒吧的服務生。記者自稱是體育大學的學生,想找一份臨時的工作。聽到是大學生,酒吧老闆立刻出來了,看過身份證和學生證後他問:“想暑假賺多少錢回去?”記者回答:“我暑假在新東方學英語,至少想賺回報班的錢。”老闆詭祕地笑了笑:“我跟你說,你要是做服務生,先得交330元的服裝押金,我給你400元的底薪,另外你會得到推銷酒水15%的提成,紅酒10%的提成,一個月總共能賺1000元左右。但你每天得從晚7點工作到次日凌晨2點,很累的,你覺得划得來嗎?”
記者裝作不懂他的意思,老闆急了:“我跟你說實話吧,做服務生賺不了多少錢,還不如陪別人聊聊天、喝喝酒,一次就能得300元的小費。碰到聊得好的還可能帶你出去住,那你就可以大賺一筆了。”頓了頓,他又說:“只要你願意,我幫你介紹客人。一個月下來,賺個一兩萬沒問題。你們體大有好幾個在我這裏做,清華的都有呢!”記者表現得有些緊張:“您說的是不是做‘鴨’啊?”“對啊,就是做‘鴨’!”老闆不以爲意地說。
記者在一些高校瞭解到,的確有一些大學生在酒吧、咖啡屋從事陪聊、陪酒等服務。據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大學生講,他有一位同學來自西北農村,家境貧寒,大一的時候連飯都省着吃,但到了大二的時候,天天穿名牌西服名牌鞋,還買了最新款的高檔手機,前幾天又搬回一臺筆記本電腦。一次他回學校,有同學看見是輛高級轎車送他的。
對此,北京工商大學法學碩士陳敦說,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加強對這種行爲的打擊力度。目前,國家在這方面的立法還有漏洞,男性賣淫與女性招男妓是不是違法沒有成文法律規定,現在的打擊理由僅是從女性賣淫犯法推論而來的。另外,大學生應自尊自愛,高校對此也應該給予足夠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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