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方面稱公審將歷時三天
證據龐雜法庭採用新的舉證方式刑法專家將爲張二江進行“罪輕辯護”
被湖北省省委書記俞正聲痛斥爲“吹、賣(官)、嫖、賭、貪”五毒俱全的五毒書記——原湖北天門市市長張二江,昨天在漢江油田的鑽井會堂接受公審。有關方面說,整個庭審將歷時3天。
-200家媒體只有14個記者獲准旁聽
張二江這樣的“五毒”俱全案例,不僅在湖北是首例,在全國也不多見,對張二江的公審引起各界的關注。潛江市漢江油田管理局所在地廣華鎮上主要賓館水杉賓館的服務員說,早在兩三天前賓館就被司法機關包下,只有少數幾名外地的記者因爲預訂而住下。目前賓館的客房全滿,已經不能接待其他的客人。在賓館的停車場裏,停滿了公、檢、法、司幾個單位的汽車。一位出租車司機說,我來油田10年了,還是第一次看見廣華來這麼多警車。
有消息說,報名採訪此次公審的有全國近200家媒體的記者。但是在現場只有14名記者進入現場。負責發記者證的工作人員說,這14名記者來自12家媒體。主要是湖北省內的記者。記者看到,藍色公審的採訪證是事前特製的塑封掛牌,上面寫有“7·23案記者採訪證”,證上有法院和宣傳部門兩個單位蓋章。有證的記者要將採訪證掛在胸前。從北京、瀋陽等地趕來的記者,因爲拿不到採訪證都沒有進入現場旁聽。
-公審臨時換地
臨時改地點,7點半就來到禮堂,一路跟蹤也沒有進到現場。
住在潛江市漢江油田廣華(鎮)的王德祥是一個修理店的老闆。7點50分他和其他十幾個當地的市民等候在廣華禮堂。他們都是在看到報紙的消息說在廣華禮堂公審張二江後,在7點半就來到廣華禮堂門前,希望能旁聽公審的。但是到了8點20分,禮堂的大門依然緊閉,不見一點動靜。這時有一輛警車開過向王德祥打聽,鑽井油田會堂怎麼走?王德祥這才知道公審地點改在了距離這裏10公里以外的漢江油田五七鑽井處的“鑽井會堂”舉行。
王德祥告訴了那警車“鑽井會堂”的位置後,打出租車跟着那輛警車,來到10公里以外的油田會堂。在距離會堂300米處,有警察值勤,沒有證件的車一律不得進入。王德祥走到會堂的大門時,公審已經開始,會堂的大門外站了幾十名羣衆,不過,還是陸續有人拿着旁聽證進入會堂公審現場。王德祥因爲沒有旁聽證而被拒絕入場。王德祥說,我是關了店來聽公審的,沒想到進不去門。他和另外幾十名羣衆包括從外地趕來的記者都擠在會堂的門前,透過會堂大門的玻璃門張望公審的現場。在9點10分,有工作人員把聚集在會堂玻璃門外的記者和羣衆勸離。對於爲什麼湖北媒體上一直報道在廣華禮堂公審,而最後在“鑽井會堂”公審,當地公安局的一位局長的回答是目前不能回答記者的任何提問。
-審判區裝上了多媒體屏幕
公審安排在“鑽井會堂”,小禮堂的主席臺上掛着寫有“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的條幅。在會堂的主席臺前設置了審判區,有繩子將審判區和聽審旁聽席分隔開大約3米的距離。在審判區裏裝有兩個多媒體大屏幕。據瞭解,此次庭審將啓用“多媒體示證系統”,證據材料既能耳聞,也能目睹。此外,由於證據龐雜,公訴機關爲提高舉證效率,還將嘗試“一筆事實一組證據”的舉證新方式。
張二江身穿短袖白襯衣、藏藍色長褲,腳下是一雙布鞋。白襯衣上有明顯的折印,像是一件新的衣服。他的精神狀態看上去略顯疲憊。張二江的所在被告席是一個用不鏽鋼鋼管焊成的圍欄,與其他在法院的被告席不同的是,這個被告席下邊帶着輪子,是可以活動的。
公審從8點開始,公訴員是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刑廳副檢察長鬍修虎,代理檢察員是劉餘全和王洪燕。公訴方指控張二江有39筆受賄,上午的庭審中,公訴書共唸了28分鐘。截止到11點30分上午的公審結束時,控辯雙方對4筆受賄進行的控辯。主要的爭議焦點在“禮尚往來”與“行賄受賄”的界定上。一位聽審人在走出現場後說,估計後2天的審理,也會是圍繞這個問題進行辯論。張二江對“貪污”的指控完全予以否認。
三個半小時的審理中,旁聽席上共響起4次手機的鈴聲。審判法官提醒一次。
-張二江自評“有錯無罪”
-辯護律師李希慧教授專訪
7月20日下午,在仙桃仙苑賓館,記者對即將出庭替張二江辯護的武漢大學法學院李希慧教授進行了專訪。
記者(以下簡稱記):您作爲刑法學權威專家,更應是一位學者而不是一名執業律師,而且以前也沒有經手多少案子,這次怎麼會接受委託出任張二江的辯護人?
李希慧(以下簡稱李):首先我覺得張案尚有辯護餘地,值得一辯,纔會接受這個案子。如果根本沒有可以辯護的地步,我不會接。
另外,通過辦案可以瞭解地方上的法制環境如何,律師辦案會有哪些困難。我是研究實體法與部門法的,不瞭解實際不行。將辦案實踐與法律理論結合起來,對我的法學研究及教學會有很大幫助。
記:如果辯護結果不理想,對您個人的聲譽會不會有影響?
李:不管結果如何,都不會有影響。律師的職責,是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結果如何不是律師可以預期的,關鍵要看律師履行職責是否到位了。
記:從您辦案的情況看,這宗案子有哪些特點?
李:從我們的調查來看,張二江買官賣官(受賄)的情況的確部分存在,但沒有前些時媒體報道的那麼嚴重。
一些人借逢年過節之機,送上一兩千元的禮,這是不可能就能買到官的。這些都是很一般的行賄受賄。
張二江受賄的數額相對幾百上千萬元的受賄案並不是特別巨大,他是副廳級幹部,級別也不是特別高,就檢察機關指控他受賄、貪污的數額看,這樣的犯罪行爲比比皆是。但是,媒體對“108個女人”這些事情做了過分炒作,引起了社會對張案的格外關注。
記:在辦案當中,有沒有感到棘手的問題?
李:最大的困難是取證難。絕大部分證人都不願與律師配合,特別是天門的證人基本都不肯與我們見面,取證就無從談起。很多東西我們只能根據檢方的指控材料,進行分析、辯護。
記:聽說張案涉及的證人多達50餘個,庭審時將會有多少證人出庭作證?
李:一個都沒有!我們調查時,丹江口的證人雖然基本上都與我們見了面,但是也沒有一個願意出庭。天門的證人更不用說了。
記:證人爲什麼都不願意出庭?
李:部分(行賄)證人目前還是現職幹部,可想而知他們不會願意出庭。其他證人基本都是不願意在法庭上拋頭露面,因爲畢竟不光彩。
記:證人都不出庭,對張二江是否很不利?
李:這是肯定的。
記:此次辯護是作無罪辯護,還是罪輕辯護?
李:罪輕辯護。我們在向張二江做調查時,已經向他明確表示,有罪是不爭的事實。儘管他自己認爲在丹江口、天門兩地做了不少實事,收受禮金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是犯罪,是“有錯無罪”。但是,當行爲構成了犯罪要件後,就是觸犯了法律。“有錯無罪”一說,只能反映出張的法律意識很淡薄。
記:張二江在獄中的情緒怎樣?
李:比較穩定。監獄對他的環境比較寬鬆,他每天還可以享受10元的電費和30元的生活費。張二江每天堅持讀書、看報、練字。
記:聽說張二江夫婦婚後感情一直不好,目前他的愛人與他離婚了沒有,她是否會旁聽庭審?
李:他們兩人婚後的確有十多年分居兩地,但目前沒有離婚。她愛人不會參加旁聽,如果沒有媒體對“108個女人”這類事情的炒作,她可能會來。不過,張二江的親屬有20多人向法院申請旁聽,但法院只有幾張旁聽證可以提供。
記:你瞭解到張二江對將來有什麼打算嗎?
李:他目前最關心的是會判多少年,不可能考慮別的。
記:根據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如若他受賄、貪污罪名成立,依據有關刑法條款,至少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是這樣嗎?
李:是這樣的。
-文本報特派記者謝沂旭川
-張二江檔案:張二江,山東壽光人,1954年1月出生,1970年參加工作,1982年畢業於武漢某大學後進入省冶金局任團委書記,先後在有關部門任職,1996年被提任十堰市市委常委、丹江口市市委書記;1996年調任天門市市委書記;2001年接受省紀委調查;2001年年底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其進行立案偵查;10天后,張被逮捕;2002年春,張二江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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