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今年61歲、綽號“老柴”的一名被告人,日前被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以傳授犯罪方法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這是自新《刑法》頒佈實施以來,本市法院首次用這一新罪名爲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案例。據悉,新《刑法》中除加設了這一新罪名外,還加重了對教唆他人犯罪的處罰力度,傳授犯罪方法罪的判刑直至最高刑死刑。
被告人柴仲玉19歲因盜竊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後,又因盜竊、詐騙等罪行前後被判刑入獄4次,刑期總計達19年零6個月。2002年,在和一盜竊團伙的交往中,已經61歲、前科累累的柴仲玉轉化了自己的“角色”:由自己犯罪轉向教人犯罪。2002年1月初,柴仲玉在本市南開區東馬路小瓷都的一輛廢舊汽車裏,將一把斷線鉗子交給了年僅19歲的湖南人羅道軍手中,並教授羅道軍如何用斷線鉗子剪三輪車鎖或鐵鏈子進行盜竊。同時,柴仲玉還傳授給了羅道軍一些“經驗”。在其唆使下,2002年1月18日,羅道軍夥同李林濤、崔勝利等人先後竄至本市南開區華家場北大街、東南角二道街及張自忠路附近盜竊三輪車3輛,總價值爲700元。
2002年1月21日中午,柴仲玉又組織崔勝利、李林濤、羅道軍再次在小瓷都的廢舊汽車裏預謀盜竊。22日凌晨2時,柴仲玉事先分好了工,由羅道軍用斷線鉗子將南開區官銀號菜市場內一售貨亭的門鎖剪斷,李林濤負責竊取物品,崔勝利望風,柴仲玉進行接應。當羅道軍準備逃離現場時,被公安民警趕到抓獲。柴仲玉等人也先後被抓獲歸案。(記者吳阿娟通訊員郭儒村馬志國實習生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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