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賭炒匯揮霍1億公款
佛山國企駐外人員魏懷、潘潔容、蘇志成分別被判無期
由佛山市人民檢察院立案查處的原佛山市駐澳門新基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魏懷、財務部經理兼總經理助理潘潔容、香港富威國際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蘇志成挪用鉅額公款,分別用於償還賭債、炒外匯或進行其他非法活動,造成國家損失1億多元的案件,經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近日對3人作出一審判決,分別以挪用公款罪判處3人無期徒刑。
1995年7月至1998年6月,魏懷多次挪用公款償還個人賭債,累計港幣9330萬元,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港幣8785萬元。潘潔容在1995年7月至1999年8月間,先後229次從公司挪用1007萬多元港幣,用於私人炒作外匯的營利活動,除歸還港幣101萬元給公司外,其餘款項全部虧空,1999年底又挪用港幣50萬元無法歸還。蘇志成在1996年4月至1998年8月間,先後將富威公司的公款港幣525萬元和美元38萬元,匯到澳門富強裝修貿易公司和大福期貨公司等,用於償還個人賭債和個人金融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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