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閉幕的廣西區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決議,鑑於原中共廣西河池地委書記莫振漢存在玩忽職守問題並涉嫌受賄,決定罷免莫振漢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由於河池地委、行署主要領導在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中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去年10月,廣西區黨委、政府停止了莫振漢中共河池地委書記職務,停止晏之華中共河池地委副書記、地區行署專員職務,停止張國輝河池地區行署副專員職務。廣西區紀委、監察廳已對以上三人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