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藥品、注射液已經失效,竟仍被用來救命。近日,武漢市藥監局第四分局對轄區內的紫陽街、中華街、首義路等進行檢查,吃驚地發現這一現象竟十分普遍。
該局沒收的19種口服藥、200餘支過期失效的注射劑,均是在小診所、小門診發現的。
用來搶救心搏驟停的“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的有效期只有兩年,但檢查發現:一家小門診急救箱內的這種注射液居然是6年前生產的。
更令人擔憂的是,一些當班的護士根本不知道這些“救命藥”是有嚴格有效期的。執法人員說,這些藥萬一用到病人身上,輕則延誤治療,重則危及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