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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7月28日中午1時30分,李七莊大隊交警接報警稱,西青區津淄公路高莊子附近發生交通事故,報案人提供號牌爲津C68436號小客車撞傷一女童後,司機駕車載着受傷女童駛離現場。
交警針對肇事司機不報案等疑點,認定此起事故爲肇事逃逸案件,立即分頭尋找線索,幾經周折查獲肇事司機,並於當日下午3時破案。經審理查明,肇事司機爲河西區紀莊子男青年趙永軍。他承認駕駛小客車沿津淄公路由南向北行駛與6歲女童張軍玲發生事故後見女童受傷,爲逃避責任,便私自駕車將張軍玲載到濱水醫院在傷處敷藥做了簡單處置。爾後,其父趙某某將張軍玲放置在出租車上,付了車費並給了受傷女童20元錢,委託出租汽車司機將受傷女童及其9歲姐姐送回高莊子家中後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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